河南2男女各自有家庭的情況下,透過孩子家長群相識相戀更私奔生子,5年後因重婚罪被判刑!
河南人民法院審理重婚案
綜合內媒報導,河南唐河縣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重婚案,被告人張女和溫男在各自有家庭的情況下,私奔到天津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下一子,近期2人均因犯重婚罪獲刑。
女子於學生家長群結識男子
據悉,張女於2006年和丈夫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而溫男則於2010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2018年4月,張女在孩子家長群中結識溫男,並向對方抱怨自己遭丈夫家暴,婚姻生活不如意,2人自此開始密切交流。
女子和男子均未離婚的情況下私奔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
2019年6月,張女和溫男在未結束各自婚姻的情況下,私奔前往天津以夫妻名義同居。2020年,溫先生得知張女懷孕後迅速和妻子辦理離婚手續。2021年,張女士於唐河縣某醫院誕下一子。
女子於4年後正式離婚
然而,張女的離婚過程卻極為波折,2021年4月,張女的丈夫曾向唐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後來又撤回訴訟。2022年3月,張女提起訴訟離婚,但因王某不同意,因此法院判決不准原被告離婚。2023年4月,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准予2人離婚。
男女主動投案 2人因構成重婚罪被判刑
2024年5月,張女和溫男主動到唐河縣公安局大河屯派出所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女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溫男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對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為均構成重婚罪。鑒於2人犯罪後主動投案,因此法院從輕處理,判決溫男4個月拘役,張女則被判4個月拘役,緩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