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10月31日拘捕1名42歲男子,涉嫌與本年10月起在屯門發生的3宗爆竊案件有關,爆竊地點主要為低密度式及低層私人住宅單位,損失金額達147萬元。
警方屯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學麟表示,今年10月,屯門警區留意到有爆竊集團針對區內低密度式及低層的私人住宅進行爆竊。經過情報及罪案趨勢分析,於10月31日晚進行反爆竊行動。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42歲內地男子。
警方指,在前接到兩名住客報案,指他們的住所窗戶被硬物撬開,住所內亦有被搜掠的痕跡及有財物被偷去,失物包括現金、手錶及珠寶首飾,總值約135萬港元。
經警方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作情報分析後,發現有關爆竊案全部發生在晚上至凌晨時分。疑犯與同黨特別針對近山邊、低密度及低層的住宅,經屋苑外圍圍欄進入屋苑範圍後,進行觀察及踩線。當確認單位無人後,同黨會在樓下或山邊進行把風,另一方面疑犯便會沿單位外牆的喉管爬到涉案單位,用硬物,例如鐡筆及螺絲批,撬開目標單位窗戶然後入屋搜掠,賊人偷去單位入面財物後會從原路逃去。
警方青山分區特遣隊人員於10月31日晚進行反爆竊行動。於行動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並於涉案屋苑平台徘徊,警方人員立即作出追捕及成功截停該男子,並從其背囊搜出金器、現金、鑽石首飾合共總值約港幣12萬元,以及相信用來犯案的螺絲批及其他工具。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於被捕前剛剛在涉事屋苑的一個低層單位進行了爆竊,該名男子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被警方以「爆竊」及「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拘捕。
經事後閉路電視分析對比,警方相信該名男子與之前所提及的兩宗於10月20及26日發生的爆竊案有關。被捕內地男子為42歲,報稱無業,警方仍在調查被捕人是否涉及更多同類型的刑事案件以及其同黨身份,及其他失物去向。
警方呼籲,爆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亦提醒各位市民,要鎖好門窗,盡量避免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如發現可疑人物,請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此次靠翻查大量閉路電視,才可以迅速鎖定疑犯身分。因此,一個高質素的防盜系統及閉路電視,對於防止及偵查罪案十分重要,警方希望市民考慮在家中安裝有關設備以保障家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