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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個未租出年宵攤位將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價供市民申請租用

香港電台

87個未租出年宵攤位將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價供市民申請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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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個未租出年宵攤位將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價供市民申請租用

2024年11月14日 19:12 最後更新:20:30

食環署公布,在早前舉行的公開競投中未租出的87個年宵攤位,由下星期四至本月27日,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價供市民申請租用,有關的年宵攤位分別為7個快餐攤位、18個濕貨攤位、7個大型乾貨攤位及55個普通型乾貨攤位。

當中黃大仙慈雲山邨中央遊樂場有31個、 深水埗花墟公園有26個、維多利亞公園有12個、將軍澳寶康公園有10個,其餘分別位於東涌達東路花園、深水埗長沙灣遊樂場、觀塘遊樂場、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以及沙田源禾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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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法官指陪審團未能肯定脫罪被告是否串謀但破壞行為有目共睹

2024年11月14日 18:55 最後更新:19:10

本港首宗反恐案7名被告今日判刑,其中3人承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包括主腦吳智鴻、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及案中負責把風的彭軍壕。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提到,本案是首宗引用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案件,沒有量刑指引,但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法官同意辯方團隊提出,英國案例涉及規模較大,有國際恐怖主義元素,並不適用於本案。

至於另一宗發生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的光城者案,法官亦不認為具參考價值,因為該案偵破時案件只屬雛型,而本案則在幾近成功時才被偵破,本案亦並非國安案件。

法官判刑時亦提及「屠龍小隊」其他成員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只表示陪審團未能肯定他們是本案串謀的一分子,但其破壞行為是有目共睹。

對於黃振強另承認的一項反恐條例下罪行「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法官批評,被告在telegram頻道發布非常煽情,且非事實的訊息,在短時間內籌集不少資金,更將部分留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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