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消委會首10個月接529宗表演投訴 個別嘉賓變更或難要求退款

香港電台

消委會首10個月接529宗表演投訴 個別嘉賓變更或難要求退款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消委會首10個月接529宗表演投訴 個別嘉賓變更或難要求退款

2024年11月15日 12:17 最後更新:13:00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29宗涉及公開表演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一成。消委會認為表演業界應竭盡所能,履行宣傳安排與承諾,如因突發情況而要改動,應盡快通知受影響消費者,並提供人性化的彈性安排;消費者亦要有心理準備,由於門票一般涵蓋整個活動,如只涉及個別表演嘉賓或部分表演項目安排的變更,或難以要求退款。

消委會引述其中1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居於內地,早前留意到一個在本港一連3日的戶外音樂節,花費2000購買一張「三日票」,主辦單位在表演前,先後公布有3位嘉賓未能如期出席音樂節,其中1位是重點宣傳的壓軸嘉賓。投訴人決定取消香港之行,又認為涉及壓軸嘉賓的宣傳有可能構成失實陳述,於是向消委會投訴及要求退款。主辦單位回覆時引用訂票時所列條款,指門票涵蓋活動期間的所有表演及活動,未能就個別嘉賓的更改而退款。投訴人要求對方安排其他補償,例如換成下次音樂節的門票,主辦單位認為不參加活動是個人決定,拒絕作出任何安排。

另一宗個案的投訴人獲悉,購買最高價的門票1850元可於活動完結後,「近距離」歡送南韓偶像,投訴人於是買了兩張最高價門票。但見面會舉行前數天,主辦單位於社交媒體上更改安排,歌迷只能「留在座位」歡送偶像。投訴人深感不滿,嘗試聯絡主辦單位投訴卻未獲回覆,於是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引述主辦單位回覆說,歡送安排細節是與經理人公司溝通後所得的結果,韓星一般不會離開舞台與觀眾接觸,又稱歡送環節的安排沒有更改,修改社交媒體公告的字眼是為免觀眾誤解。

消委會指出,香港盛事全年無休,為確保在預訂門票及觀賞表演過程中減少爭拗的機會,消費者「搶飛」時仍須仔細閱讀購票條款,留意活動是否設有特別購票安排;確認交易前應再三核對購買內容是否正確,要緊記將輸入了個人資料的頁面截圖存檔,妥善保存購買憑據和付款紀錄;消費者應備存主辦單位的資訊及聯絡方式,如發生消費糾紛,亦可向相關商戶作申索追討;切勿光顧黃牛黨,以免涉及詐騙,最終「錢票兩失」。

往下看更多文章

金管局稱加密資產機構自稱「銀行」或令消費者誤信 或違相關規例

2024年11月15日 12:33 最後更新:13:00

金管局表示,注意到有兩間並非香港持牌銀行的境外加密資產機構分別於香港舉行活動。其中1間被舉報曾自稱為「銀行」,另1間則在其網站描述所提供的卡類產品為「銀行卡」。金管局關注有關機構的陳述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誤信為香港的持牌銀行並受金管局監管,或誤以為該等產品及服務是由香港的持牌銀行所提供。

根據《銀行業條例》,只有獲金管局認可的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統稱為認可機構)才可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或接受存款業務。除香港的持牌銀行外,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業務時,在名稱或稱謂內採用「銀行」一詞,或申述該人是一間銀行或正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即屬違法。

金管局提醒市民,非香港認可機構的加密資產機構並不受金管局監管。境外加密資產機構在名稱中附有「銀行」一詞,或境外「加密銀行」聲稱在其他地方獲得發牌,並不代表其一定是香港的持牌銀行。此外,名稱附有「銀行」一詞的產品或服務亦不一定是由香港的持牌銀行所提供。

市民如有懷疑,可查閱金管局網站上的認可機構紀錄冊(https://vpr.hkma.gov.hk/chi/regulatory-resources/registers/register-of-ais-and-lros),或致電金管局公眾查詢熱線2878 8222查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