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逛街撞破丈夫姦情起爭執,媽媽勸架突發心臟病亡,女子心寒提離婚卻被分走父母一半房產。
女子和小三爆發肢體衝突 媽媽上前勸架突發心臟病亡
綜合內媒報導,浙江杭州一名女子與丈夫結婚達20年。3年前,她的爸爸因病去世,媽媽因此遭受極大打擊,身體出現健康問題。今年年初,女子決定帶媽媽外出散心,結果卻意外看見丈夫帶著小三一家人逛街,讓她氣憤不已,隨即上前和小三發生爭執並爆發肢體衝突。未料,媽媽上前勸架時卻突發心臟病,最終不幸去世。
雙方決定離婚 丈夫要求分女子父母名下一半房產
女子在處理完媽媽的喪事後,心灰意冷向丈夫提出離婚,丈夫爽快答應,但卻提出要她父母名下2間房產的一半資產,這讓女子感到相當錯愕,認為這些房產是父母辛苦攢下的積蓄,丈夫有何資格要求分割?
女子和丈夫協商未果訴諸法院
女子無法接受丈夫的提議,雙方協商未果後,最終選擇訴諸法院。然而,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女子從父母那繼承的房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2人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有權獲得一半
女子敗訴後尋求專業人士諮詢,結果被告知,由於她的媽媽在去世前未立遺囑,且女子並無其他兄弟姊妹,依照法定繼承,父母的財產應由女子繼承。然而當時,她和丈夫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這些財產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有權分得一半。
網友對判決表示不滿
事件曝光後,網友對判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並認為「女方親人過世和男的有因果關係,應該起訴他過失殺人罪」、「這判決不對吧」、「趕快把房子全轉給孩子,離婚了再轉回來」、「不知道怎麼說好了」、「對贈與人有傷害的除外吧?」、「但他這個是過錯方啊」、「這樣的判決,只能助長過錯方的囂張氣焰,不利於家庭和社會穩定」、「婚姻帶給女性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