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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顛覆案|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香港電台

47人顛覆案|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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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顛覆案|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2024年11月19日 11:10 最後更新:12:20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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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顛覆案|多名立法會前議員分囚4年2個月至6年9個月

2024年11月19日 12:09 最後更新:12:20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同案其餘被告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最重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多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譚得志、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另外,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以及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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