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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修例刊憲 明年5月1日起生效

政事

取消強積金對沖修例刊憲 明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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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修例刊憲 明年5月1日起生效

2024年11月29日 10:33 最後更新:10:56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刊憲,《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會在明年5月1日起生效。相關的《生效日期公告》將於下月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僱員如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衍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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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取消「對沖」安排,政府會在法例生效日推行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實施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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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通過撥款逾335.5億 用以推行取消MPF對沖安排

2024年11月22日 17:51 最後更新:18:22

立法會財委會在沒有人反對下,通過撥款335億5190萬元,用以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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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會在明年5月1日起生效,取消對沖後,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對沖」僱員「轉制日」起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支持政府以財政支援僱主作為過渡政策,但他關注坊間很多人不明白對沖安排不設追溯期的意思,坊間甚至有流傳指在明年5月1日前解僱員工可以節省金錢。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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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取消對沖安排生效後,僱主仍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他形容僱主在轉制前「炒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強調員工是老闆的寶貴資產,留住員工對「荷包」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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