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稱,24年首10個月接獲與詐騙相關投訴個案683宗,按年跌35%,但數字仍處於高位。基於欺詐和詐騙案件激增,經過諮詢業界後決定向業界發出通函,要求引入「智安存」的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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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指,新措施讓客戶指定部分銀行存款受到保護,要動用受保護的存款時,需要進行額外核實程序。客戶可按需要,透過分行和網上銀行等渠道決定是否使用「智安存」,以及指定受保護的存款額,客戶可繼續享有原有的利息和優惠;但未取消保護前,將不能經任何渠道及以任何方式轉出存款。
當局指,銀行將於25年分階段以試行方式,逐步推出「智安存」,最遲於明年底前全面落實措施。
金管局亦要求銀行向客戶提供「預設不開通網上銀行平台」的選項,令騙徒更難操縱客戶或盜取客戶銀行資料開設網上銀行平台服務,阻止騙案發生,預計明年上半年起陸續提供服務。其他措施包括在本周日起,擴展「可疑帳號警示」機制範圍至自動櫃員機的交易,機制在上季已發出超過2.4萬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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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又指,已有近三成發卡銀行推出措施,讓客戶透過銀行的手機應用程式更安全地認證網上信用卡交易,取代一次性短訊密碼。目前已就擴展措施,以及讓客戶選擇停用某些較高風險的電子銀行功能,例如網上新增收款人或網上提高轉帳限額等諮詢業界,銀行普遍支持,未來會仔細研究收集到的意見,適時公布實施細節和時間表。
由警務處和12位來自學術、教育、商會、金融、資訊科技和電訊界別的專家及領袖組成的「科技罪案警政顧問小組」早前舉行了第七次會議,亦是小組兩年任期內最後一次會議,探討全球發展央行數碼貨幣在法治與秩序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隨著全球金融體系的快速變革,央行數碼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成為了各國中央銀行的焦點,近年多國已進入落地階段。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早在2017年已積極探索數碼貨幣的發展與應用。
小組成員探討香港發展央行數碼貨幣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央行數碼貨幣背景
央行數碼貨幣近年備受重視,更被全球央行納入發展綱領。這種與現鈔相輔相成的先進科技產物,可能成為未來的法定電子支付方式,並有助落實財政和貨幣政策及執行監管工作。
金管局去年10月完成數碼港元先導計劃的第一階段,研究可編程支付、代幣化資產結算及離線支付等多個範疇的本地零售層面央行數碼貨幣用例。今年9月啟動的第二階段更深入研究央行數碼貨幣可能帶來獨特價值的三個特性,包括代幣化資產結算、可編程性及離線支付。
可編程性的危與機
小組成員之一,香港華為國際有限公司企業業務部首席技術官陳穎曾經參與數字人民幣研究項目。陳穎指,央行數碼貨幣的發展會大幅提升支付系統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進普惠金融。陳穎亦指出,央行數碼貨幣的可編程性能夠促進自動化付款,例如業主與租客可以通過智能合約,將不同合約條件(如每月租金、合約年期等)編程到合約中並自動執行。業主可以設定智能合約自動向租客發送提醒並收取租金;當租約期滿,智能合約可以按指示退還押金予租客。
姚兆明(左)及陳穎(右)與其他小組成員討論香港發展央行數碼貨幣的潛在安全風險。
小組成員提及可編程性帶來的潛在風險。譬如,智能合約有機會因外部數據來源被污染而錯誤執行,亦可能因保安漏洞而受到黑客惡意攻擊。就上述的潛在風險,另一位小組成員,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系主任姚兆明教授則指出,現時已經有新興企業專門審核及驗證智能合約的安全性,以減少出現漏洞。
跨平台安全風險
姚兆明在分享中亦提及,數碼港元並不能取締現有的支付方法,建議數碼港元與其他金融機構的支付系統互聯互通,令用戶可簡便地進行跨平台支付。但他亦指出,數碼港元的推行將衍生不同的電子錢包,但騙徒可能會利用虛假電子錢包進行詐騙,因此推出電子錢包前需經過公開及嚴格的測試才能確保其安全性。小組成員提醒,監管機構需要留意市場上不同支付平台及電子錢包的安全性問題。一旦發現懷疑詐騙個案就必須立即發出公告提醒市民,並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鍾詠敏(右)與小組成員李岳(左)及馬子斌(中)於會後交流意見。
平衡用戶私隱與可追溯性
小組成員亦討論監管機構如何平衡用戶的私隱及可追溯性。假如使用上完全匿名,數碼港元將與傳統貨幣無異,亦不符合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監管規定。假如數碼港元參考數字人民幣,採用「小額匿名、大額可溯」原則,即餘額及交易上限較低的錢包可享有較大的匿名程度,則需要研究哪些機構(例如央行、錢包營運商、銀行、商家或警方)可以存取甚麼程度的資料(例如用戶身份、交易歷史)。小組成員強調,在決定數碼港元最合適的私隱及數據保障模式時,必須以預防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為首要考慮因素,以免被利用進行大規模犯罪活動。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前排左六)與小組成員合照。
金管局於今年8月推出Ensemble項目沙盒測試代幣化資產實際應用場景,標誌着發展央行數碼貨幣的重要一步。小組成員強調,提升整體安全性是央行數碼貨幣發展及建立大眾對數碼經濟信心最重要的一環,寄望政府在推動央行數碼貨幣及金融科技創新時,會確保有合適的政策及監管框架,並積極推進技術支援和法律基礎的相關工作,為香港發行可供個人、企業及金融機構使用的央行數碼貨幣作充分準備,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