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繼續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出庭自辯。
庭上提到,被告黎智英於2020年一則在社交媒體的帖文曾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就可拉人,即是沒有證據便可拉人」。法官李運騰指出,無論香港回歸前後或《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的做法亦一樣。法官杜麗冰亦指出這是法律常識,問黎智英為何發帖前不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黎智英指自己出於對法律的無知才被誤導,相信了錯誤事實。
辯方展示2020年一段直播節目片段的內容,黎智英曾呼籲美國提升台灣地位以對抗中國,亦表示台灣的晶片產業非常重要,可成為美國針對中國的戰略武器。辯方問黎智英是否提倡美國及台灣結盟對抗中國,黎智英否認,強調只是道出事實。黎智英在節目中亦提到,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就7.21事件被捕,證明香港已失去法治。黎智英早前供稱事發後他曾與林卓廷數度會面,但沒有深入談論被捕一事。法官杜麗冰質疑林卓廷為他朋友,為何不好奇事件詳情。黎智英指,大家都知道發生何事,因此沒有詳細談論。
辯方亦展示黎智英曾在Twitter帖文中指,香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失去言論自由。法官杜麗冰問黎智英如何定義言論自由,黎智英指,言論自由是保護某人說錯話也毋須被懲罰。法官杜麗冰問,如某個國家訂立《誹謗條例》,規管發布虛假消息來惡意中傷或誣蔑他人,是否就代表該國沒有言論自由。她又舉例指,若她公開又失實地說他人壞話,及後被控誹謗,是否代表她沒有言論自由。黎智英回應,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法官杜麗冰極力認同,認為任何人提出指控前,應先查清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