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刊發諮詢文件,建議多項首次公開招股(IPO)改革,包括公開發售部份的份額由現在的10%改為5% ; 放寬基石投資者禁售期 ; 及允許最終招股價在發售價向上修訂10%。
港交所諮詢文件分公開市場規定及首次公開招股定價及發售機制兩部份。在首次公開招股定價及發售機制的部份,提出下列建議 :
降低A+H招股時H股公眾持股比例規定
在公開市場方面,建議澄清公眾持股量的計算依據 ; 初始公眾持股量按招股公司市值對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 ; 就合適之持續公眾持股量的規定徵詢市場意見,包括是否容許公司在上市後有更多彈性維持較低的公眾持股量 ; 建議加強每年披露公眾持股量的規定 ; 及就於香港建立場外交易市場的概念徵詢市場意見。
此外,港交所建議降低A+H公司,在香港招股上市時最低H股數門檻總數至少10%、或H股上市時市值至少30億元的市值由公眾持有的規定。港交所稱,該建將為A+H股發行人提供足夠彈性。
港交所表示,諮詢主要為確保上市機制有足夠吸引力及競爭力,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定價流程,旨在增加「具議價能力」投資者參與,減少最終發售價與上市後實際交易價格間巨大差距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