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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將許智峯、袁弓夷、郭榮鏗等7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

政事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袁弓夷、郭榮鏗等7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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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將許智峯、袁弓夷、郭榮鏗等7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09:23 最後更新:17:57

政府刊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政府刊憲,將(上至下、左至右)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政府刊憲,將(上至下、左至右)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將對7人實施4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

政府總部 (資料圖片)

政府總部 (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將會主持記者會,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及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會出席,預料交代有關決定。

6名被誘騙到緬甸園區從事非法工作的港人早前回港。當局上星期表示,會繼續積極跟進餘下3宗仍未返港的相關求助個案。

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前到泰國參與統籌和拯救行動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出席活動後表示,一定會盡力將他們帶回香港。

鄧炳強(左四)早前在泰國期間與泰國司法部部長塔威(右三)會面。政府新聞處圖片

鄧炳強(左四)早前在泰國期間與泰國司法部部長塔威(右三)會面。政府新聞處圖片

鄧炳強本月7日由泰國曼谷返港後在機場見傳媒,他指過去兩天在曼谷統籌了營救行動,行動中拯救了3男3女,年齡由29歲至44歲,他們被非法拘留大約5至7個月不等,保安局專責小組較早時已派員到接近緬甸邊境的湄索進行部署和準備營救行動。鄧炳強說,他有機會透過視像通話與6名獲救香港人傾談,了解到他們安全及身體狀況良好。

鄧炳強當時表示,今次是一個聯合營救行動,不涉及交贖金。他感謝國家公安部、在泰國緬邊境一線執勤的警員、外交部、泰國司法部及國防部、泰國軍方及警方等。鄧炳強又指,暫時仍有3名身處緬甸的香港人未返回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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