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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5人發佈煽動刊物罪成 各判囚19個月

庭審案件

羊村繪本案5人發佈煽動刊物罪成  各判囚1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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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5人發佈煽動刊物罪成 各判囚19個月

2024年12月20日 16:04 最後更新:12月31日 23:24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因出版3本「洋村」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2022年9月7日於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2022年9月10日各被判囚19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報稱為言語治療師,分別為時任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及委員。

控罪指,5人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護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具意圖1)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叛離;2)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叛離;3)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4)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5人否認控罪,於區域法院受審。2022年9月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2022年9月10日5人各被判囚19個月。法官郭偉健指,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並非單源自文字,而是有關文字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這些效果是《刑事罪行條例》所禁止,而證據顯示,各被告與有關繪本的刊印及發布等協議存在關連,裁定各人具煽動意圖發布繪本。雖然《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使用了 「憎恨」、「藐視」、「離叛」及「不滿」,這些概念並非含糊不清或有欠具體,認為法例確定性程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訂明要求,裁定對控罪是否合憲的質疑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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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如修改香港國安法需經由人大 強調若裁決後修例絕非輸打贏要

2025年03月08日 10:51 最後更新: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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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被問到在案件裁決後如果修改法例,是否輸打贏要,張國鈞說絕對不是,又說一些新的法例往往沒有先例可循,當案件去到法庭審訊,法院對條文有看法,政府會尊重並審視如何做得更好。張國鈞說,這一刻不能評論在這宗案例後當局下一步會怎樣做,仍在研究判詞階段。

張國鈞。政府新聞處資圖片

張國鈞。政府新聞處資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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