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項目,被控收受賄賂以及侵佔政治獻金等4項罪名,檢方求刑入獄28年半。
案中多名被告被移送到台北市地檢署,除已被羈押113的柯文哲外,還包括項目開發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籍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
檢方招開記者會,公布京華城案及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偵查程序結束,並公開各被告涉及的罪行及求刑依據。檢方指,柯文哲在出任台北市市長期間,明知「京華城」改建項目申請地積比率獎勵一事遲違法,仍為了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與同案被告為項目護航,涉及不發利益超120億元新台幣(約28.4億港元),而柯文哲則合共收受超過1710萬新台幣(約405萬港元)的賄款。
起訴書又指,柯文哲另涉及侵吞超過6800萬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資金等罪行,涉及總金額達9300多萬元新台幣(約2204萬港元)。
檢方又披露,在上門搜查柯文哲辦公室時,發現已撕碎的便條,上面寫着指示同謀出境等內容,因此作出入獄28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的量刑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