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影星任達華和琦琦代言的健康保健食品商卡士蘭,入稟高院控告兩間公司侵犯或影射「肝美健」(Liver Clean)的商標,要求法庭頒令該兩間公司的商標註冊無效,並就侵權做出賠償。
入稟狀指,原告卡士蘭有限公司控告智盟有限公司及Extrawell Corporation Limited侵權及影射,指被告公司旗下產品「保肝美」(LeverRen)的商標設計在概念、視覺和讀音上與「肝美健」相似,公眾有機會混淆和誤會「保肝美」是卡士蘭新開發的補肝食品。卡士蘭要求法庭頒令「保肝美」的商標註冊無效,禁止被告公司繼續使用侵權商標及銷毀有關貨物,並就侵權作出賠償。
卡士蘭一方在2005年註冊「肝美健」商標,公司同年起利用本地的影視明星代言產品,並花錢在TVB以廣告雜誌形式宣傳,有關宣傳亦廣見於地鐵站、藥房及雜誌。
而被告公司的「保肝美」商標則在2012年註冊,最初的版本商標右上角印有Liver Clean的小字,但遭卡士蘭反對,故數個月後多次修改設計,沒有再出現Liver Clean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