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半島及路氹區光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目前本澳仍無法律規管。 環保局的光污染指引(《 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 推出多年,但並沒有約束到光污染製造者。工聯離島辦事處主任梁銘 恩促將有關指引變成法律,並在建築設計源頭上減少光害。
梁銘恩表示,近期隨着新博企項目投入使用,有駕駛者反映駕駛時視 線受影響,原本處於較暗的環境,轉彎後突然“星光燦爛”, 感到刺眼。梁指出,若建築物發出強烈白光或黃光, 會對駕駛者視線造成數秒影響,質疑夜間是否有必要如此光亮。 另外,橫琴某面向澳門的建築物,由底層至頂樓整個立面, 都設置了動畫式燈光,由於人的視線會跟着動態移動, 或會令駕駛者分神,惜有關建築不在澳門區, 希望有關方面可予以反映。
環保局表示,於2015年共收到約50宗涉及各類場所發光廣告招 牌與廣告裝飾射燈的投訴,約佔當局收到的總環境投訴個案2.7% 。收到投訴後會派員到現場跟進處理, 並向場所提供光污染控制指引及改善的技術意見, 及將測量結果告知有關發牌的權限部門,協助進一步跟進。此外, 還會應相關部門要求,就各類場所設置發光設施給予控光技術意見。
但梁銘恩表示,環保局《 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 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有關人士不聽從,當局根本無計可施。另外, 由於審批建築的權限部門為工務局,即使環保局給予相關控光意見, 工務局有沒有依循亦無從知曉。
梁銘恩主張,本澳不應僅着眼於每年“熄燈一小時”活動, 而是立法要求企業在凌晨等非必要時段,適度降低光量, 真正為整個澳門、乃至整個地球,減少光污染和能源消耗問題。
議員崔世平指出,現時娛樂場多以霓虹光管吸引注意, 酒店住宅相鄰令光污染問題尖銳化。建議政府將來規劃時, 思考將住宅與商業建築有效分隔。他坦言,商業建築有其廣告的“ 天然需要”,不能僅顧及一方訴求,而忽略另一方,故控光難全澳“ 一刀切”。亦即“按區控光”,讓商業機構發揮商業作用, 並守住不影響居民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