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昨天在瑪麗醫院不敵癌魔病逝。與他相識多年的律師翁靜晶表示,葉在獄中信主,原想在一九年出獄後到教會身教年輕人不要犯法,可惜他等不到那天。他一生最大遺憾,是不能陪伴女兒成長。

葉繼歡 (資料圖片)

葉繼歡 (資料圖片)

葉繼歡○三年在赤柱監獄與同居多年女同鄉簽紙結婚,由律師翁靜晶擔任證婚人。據悉,葉妻女在過去十多年來,每月均定期來港探望他,並會定時寄信給他,而葉亦會把妻女寄來的家書及生活照貼在記事簿內,閒時翻看。不過,葉妻有感與丈夫關係轉差,一四年與葉達成離婚協議,同意在分居一年後離婚,後來葉反口拒絕離婚,親自致函家事法庭,要求推翻協議。

葉繼2003年在獄中簽字與女同鄉結婚。(資料圖片)

葉繼2003年在獄中簽字與女同鄉結婚。(資料圖片)

翁靜晶稱,葉早年得悉一名年老囚友沒有暖水杯,無法飲熱水,希望為在囚人士爭取暖水杯,向她尋求協助,其後她撰寫《危險人物》,葉主動協助她寫序。她說,認識葉時,對方窮途末路,加上半身不遂,連上廁所也要人幫忙,性格有很大改變,對其離世感到哀傷。她指,葉身體狀況一向不佳,多處患痛症,且下身肌肉萎縮,每日注射大量嗎啡,劑量達「再加會死」的地步,但他申請要求接受中醫治療不果。翁又指,葉一生最疼錫女兒,一直遺憾未能陪伴女兒成長。

翁靜晶(資料圖片)

翁靜晶(資料圖片)

葉在獄中受洗成為基督徒,曾獲基督教月刊《天使心》刊登其親筆信,透露對自己罪行感到後悔:「雖然有做過壞事,但從來無殺人……我不是說我做壞事係啱……好多事情都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況且我亦已得到應得的懲罰。」翁靜晶指,葉原來一九年刑滿出獄後,到教會見年輕人,以經歷教誨他人不可犯法,但他已無法如願。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葉在囚期間以原子筆插傷懲教員,但葉曾向他讚揚懲教人員表現專業,時常協助他處理生活瑣事。梁形容葉並非粗豪無禮的人:「如果唔知佢背景,係估唔到佢以往嘅經歷。」

梁耀忠(資料圖片)

梁耀忠(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