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刊登行政命令,把颱風細分為颱風、強颱風及超強颱風,熱帶氣旋的分級因此由現行的4級增至6級。
颱風是指受影響地區的最高平均風力為時速118-149公里;強颱風為平均時速150-184公里;平均時速185公里以上即為超強颱風。
本澳懸掛的風球維持分為1號、3號、8號東北、8號東南、8號西南、8號西北、9號及10號風球。
行政命令並明確在懸掛風球時的通報及應對措施,包括氣象局需採取特別監察措施及定期會商,適時更新預測資訊;若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氣象局需每小時更新資訊;氣象局亦需向公眾發布風暴最新發展及預測資訊,懸掛或更改風球,應立即通知行政長官辦公室、警察總局、海關、民防行動中心、海事局及澳廣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