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情人,是電影、電視常見橋段,在現實中亦暗中潮興起來。《頭條日報》發現網上有少女願意提供「出租女友」服務,陪男士行街、睇戲及食飯,其間僅可拖手、攬腰等等,收數百元酬勞。記者在討論區約得一名出租女友,出外拍拖半天,她自稱中五生,為賺補習費而做兼職女友。但有律師警告,以撫摸、親吻等親密行為「搵快錢」,可視作賣淫,隨時觸犯法例。
記者扮「宅男」,在兼職討論區發帖找「PTGF」(Part Time Girl Friend),多名少女留下微信帳號聯絡,從她們帳號照片看來,各人僅十多歲,但提供服務的尺度由拖手、攬腰,至接吻、撫摸皆有,但不得再進一步,個別少女列明服務對象只限十八至三十五歲男性。
記者相約自稱十六歲的兼職女友Joey(假名)見面,雙方先在微信議價及服務內容,Joey最初爽約,再聯絡時又趁機抬價,由原先三百至四百元提高至五百元。Joey與記者見面後,表現主動,記者問可否拖手,Joey很自然地伸出手,兩人手拖手步入一間連鎖快餐店,表現儼如一對小情侶。
在兩小時約會期間,Joey自稱在某中學就讀中五,指是同學教她做兼職女友賺錢,並教她在討論區招攬顧客技巧,「學校管得好嚴,知道會好大件事,但我嗰個小圈子都知道呢個搵快錢的秘密。」她今個暑假開始做兼職女友,稱為了日後能考入大學而補習,家人未能負擔,遂做兼職賺外快。
Joey訂出兼職女友的底線,只限拖手和攬腰,顧客不得再進一步。她認為,做兼職女友不涉及道德問題。她與記者「拍拖」後,收了五百元說:「你第二時再約我出嚟都OK架。」
另外,《頭條日報》女記者在討論區發帖並留下微訊帳號稱提供「PTGF」服務,即日接獲近二十人查詢,個別竟要求性服務,預算費用由數百元至逾千元不等,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相約記者到一間戲院交易,要求在黑暗環境下讓他撫摸、親吻甚至更進一步,其後記者爽約,他便揚言在論壇留下劣評,企圖逼記者現身。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法例定義,撫摸、親吻或進一步的親密行為,可被視為賣淫,少女及「男友」可被控以「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行,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如兼職女友未滿十六歲,「男友」亦會被控猥褻侵犯,罪成最高可判監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