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很多商場都有經營Facebook粉絲專頁,有instagram商業帳號的商場也愈來愈多。用Social Media Monitoring 社媒監察系統去分析各商場的帖文,發覺很多商場的高互動帖文都來自抽獎或玩遊戲送禮物的帖文。雖然Facebook明文規定粉絲專頁不能要求粉絲share帖文或tag朋友作為參加遊戲的條件,但Facebook似乎沒有嚴格執行規則。很多商場都請粉絲like、share和comment帖文作為參加辦法,因此這些送禮物帖文的互動量很多時比其他帖文高。
帖文有高Engagement互動量不是壞事,但細看這些商場的送禮物帖文,發覺大部分的送禮帖文並不能吸引粉絲到訪商場。如果商場的目標是提高商場人流、吸引粉絲到商場消費,那這些送禮帖文就算有高互動量,也不算真正達到商業目標。
如果商場的目標是吸引人流到商場消費,較王道的做法是把焦點放在商場或商戶的吸引之處。當年的巨型小黃鴨是經典例子,請粉絲們到現場「打卡」拍照,對商場人流有直接幫助。如果商場內的商戶有吸引的產品、服務或優惠,也很值得在帖文推廣。這些介紹產品服務的帖文對目標粉絲也是有用的資訊,有助長遠提升粉絲忠誠度。
有人問那麼商場是否不應該在粉絲專頁做送禮帖文呢?那其實要看商場本身的business objectives商業目標。如果商場的目標是想增加專頁的粉絲人數(專頁的like數)或是想送一些禮物給粉絲,答謝粉絲支持,那麼做這些送禮帖文是符合目標的。但如果企業的目標是吸引人流到商場,負責管理粉絲專頁的同事做一些純粹為了「呃likes」和「呃shares」的送禮帖文便可能本末倒置了。
文章轉載自 iThinkTrending.com 社媒監察系統及數碼顧問公司 Facebook 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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