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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提域外法權議員法案 爭取直上大會首讀

政事

楊岳橋:提域外法權議員法案 爭取直上大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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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提域外法權議員法案 爭取直上大會首讀

2019年05月21日 15:56 最後更新:15:56

楊岳橋指為免疑犯逍遙法外,應從速進入立法程序。

政府昨日宣布決定繞過法案委員會,將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二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昨日亦向立法會主席提交《侵害人身罪(修訂)(域外法律效力)條例草案》的議員法案,申請豁免事務委員會討論的程序,將議員法案直接交付大會首讀。

楊岳橋表示,由於保安事務委員會議程密集,未必能及時安排會議完成諮詢程序,加上台灣殺人案主犯陳同佳可能在今年10月獲釋,為免疑犯逍遙法外,應從速進入立法程序。

楊指出,對比保安局對與引渡相關的法例進行大幅度修改,乃至准許特區政府應中國內地要求,移交被內地部門追緝的疑犯,以致引起香港市民對有可能被移交至法治不彰之地的恐慌,議員法案引起的爭議明顯較低,亦更務實可行。

同時,鑑於保安局局長已將政府法案直接交付大會恢復二讀,楊岳橋對政府繞過法案委員會審議程序的做法表示遺憾。他譴責政府對13萬人上街以及商界屢次警告充耳不聞,完全不理會社會上的廣泛憂慮及恐慌,缺乏對民意的承擔。他促請政府接納議員法案,並呼籲其他立法會議員支持。

楊岳橋昨日提交域外法權議員法案予立法會主席。

楊岳橋昨日提交域外法權議員法案予立法會主席。

楊岳橋列出其提交的議員法案重點:

1. 擴展香港法院對殺人罪行的管轄權,賦權香港法院審理香港永久性居民即香港居民在境外涉嫌殺人的案件。

2. 殺人不論在過去還是現在,香港還是海外,均屬嚴重違法行為,議員法案不會使過去合法的行為變為犯法,而僅在程序上擴展香港法院的管轄權,因此具追溯力,亦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第12條有關追溯力的規定。

3. 回應律政司司長對於議員法案追溯力的質疑,議員法案跟政府法案一樣,都是程序上的修訂。政府法案修改引渡法例,允許特區政府就逾1年前發生的台灣殺人案,將疑犯移交到一個在案發時特區政府無權引渡疑犯至當地受審的地區,和議員法案在追溯力上面對的法律挑戰實屬同樣。既然面對的法律挑戰是一樣的,政府卻採用最具爭議性以及最為公眾抗拒的方案,令人懷疑居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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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2024年06月22日 14:11 最後更新:14:28

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fb視頻截圖

fb視頻截圖

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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