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政事

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政事

政事

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2024年06月22日 14:11 最後更新:14:28

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fb視頻截圖

fb視頻截圖

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

往下看更多文章

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2024年11月13日 15:16 最後更新:15:50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