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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政事

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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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2024年06月22日 14:11 最後更新:14:28

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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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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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17人認罪及被裁定罪成分囚20至70個月

2024年06月18日 21:49 最後更新:23:57

2019年理工大學衝突案,涉案餘下17人分別認罪及被裁定罪,各人被判囚20至70個月不等。

理工大學一帶在2019年成為衝突其中一個主要地。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理工大學一帶在2019年成為衝突其中一個主要地。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事件發生於2019年11月,案情指警方封鎖香港理工大學後,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其後在紅磡一帶截獲車輛,部分司機協助示威者逃出理大。19人涉案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當中5人認暴動罪;餘下14人審訊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中9人暴動罪成。2名被告早前判入教導所,其餘17人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0至70個月。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本案暴動範圍十分廣,嚴重程度遠超案例。當日有人在網上呼籲「三罷」,其後理工大學連日來發生騷亂及有大量不明人士進入,直至案發的11月17日至18日,暴力仍持續,有示威者在前線與警方對峙及投擲物品,亦有人在後方協調等,本案暴動屬有計劃、有策略及有分工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說,有示威者破壞紅磡海底隧道收費亭,造成交通癱瘓,公共秩序嚴重失序;示威者向警方投擲多枚汽油彈,現場火光熊熊、烽煙四起,猶如戰場,當時參與暴動人數過千,胡作非為及目無法紀,有參與者本身更是理大學生、在破壞自己的校園,涉案暴動具「大殺傷力」,暴力衝擊行為更是無間斷。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雖然辯方求情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暴力行為,但法官指出警方案發前已發出警告,政府亦作出呼籲,本案被告前往理大的路上也必然目睹暴力,但他們冥頑不靈,仍執意進入理大、與暴動者為伍,須為犯案負上刑責,法官認為本案暴動極嚴重,就暴動罪以72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求情及背景等因素,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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