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秋葉原之稱的鴨寮街,以售賣最新及最便宜的電子器材知名,近年最令人趨之若鶩的電子產品是預先安裝了應用程式(Apps)的機頂盒和智能手機,可連接侵權網站觀看數以萬計未經授權電影或電視劇。
由於現時法例未能處理利用Apps這類侵權活動,令這些店鋪經營者有恃無恐地在街邊叫賣,對香港一向重視版權原創,甚為諷刺,業內人士早已向政府反映,認為如果不再處理,香港會變成侵權天堂,對香港的國際聲譽打擊甚大。
政府也知道事態嚴重,早於2006年就版權制度諮詢公眾,並於2011年提交《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更新版權法例,以加強保護版權、打擊盜版活動。不料草案提交立法會後,即引起了「網絡23條」的爭議,政府為息事寧人,一退再退,去年6月提交立法會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非但沒有加強打擊侵權,反而大幅度擴大版權豁免範圍。令到本意是保護一線創作的條例草案,重點完全倾斜,變成了主力保護二次創作。
法案最惹人詬病的是訂立法定「安全港」制度,減低聯線服務提供者對其服務平台上的侵權行為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此舉無疑等於向公然售賣預先安裝了應用程式手機和機頂盒的人,提供庇護。
上月16日在立法會《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法案委員會上,政府官員被代表業界的馬逢國議員質詢如何保障版權持有人應有利益時,竟然說:「如果(針對)侵權,刑事責任是動用公共資源處理,公共資源是稀罕的,要善用。」政府這種保護版權的態度,業界當然是徹底失望,如果沒有法例賦予部門執法權力,怎能期望政府打擊現時市場上的侵權活動?
《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是明顯地向侵權盜版者「鬆章」,令免費電視台業務分分鐘步音樂行業的後塵,日漸式微。明天法案委員會再度開會,大家要留意政府這種態度是否有變。
互聯網面世今年踏入25年,網絡提供一個無拘無束的新天新地,但是網絡私隱及版權始終是要認真處理。《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指出不少海外國家如美國、澳洲、英國、加拿大和新加坡,已先後修訂其版權法律,以回應科技的迅速發展。我們應該參考外國經驗,如何在保障資訊流通及言論自由的同時,保護私有知識產權。
2014年對香港免費電視行業絕不容易,亞視因為收視率低沒有收入,連續兩個月拖欠員工薪金可能面臨清盤,而無綫電視亦因為海外業務受盜版影響而須關閉於法國、英國、開曼群島及香港開設的六間附屬公司,終止為歐洲電視觀眾提供無綫的衛星及收費電視業務。
持牌免費電視台的市場被網上資訊侵蝕,政府除了應該盡快檢討過時的政策及法例,以營造公平、有利的發展環境,鼓勵業界創新與投資;現時這條版權條例草案更關係到非法下載及侵權盜版,直接打擊免費電視台的收入,嚴重影響其健康營運。免費電視台如果站不住,收費電視台的環境,在侵權如此猖獗的情況下,只有更加惡劣。
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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