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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自爆曾遭遠志明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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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自爆曾遭遠志明強暴

2015年01月11日 06:06 最後更新:15:32

流亡美國,現已成為基督徒的六四學運領袖柴玲,去年感恩節前夕,在一封寫給教會的信中稱,她一九九○年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時,曾遭也是民運人士、現為牧師的遠志明強暴。柴玲在信中說,寫信有兩個目的:與遠志明溝通,希望他道歉懺悔,若無法溝通,將把此事交由教會解決。

六四學運領袖柴玲。(資料圖片)

六四學運領袖柴玲。(資料圖片)

據柴玲的信指出,遠志明曾回應過她的指控,但強調說,信主之前他是舊人,「舊的已經過去」,現在他是「新造的人了」,也就是說,過去的事就不應追究了。

據澳洲電台報道,柴玲只好給教會寫了公開信道出事情原委。今年元旦後,十三名美國華人牧師寫了聯名信,他們要求遠志明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做出公開回應,來維護教會形象。

遠志明在八九事件後流亡海外,及後成為牧師。(網絡圖片)

遠志明在八九事件後流亡海外,及後成為牧師。(網絡圖片)

今年六十歲的遠志明曾當過兵,八十年代初進入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碩士研究生,兩年後轉為博士生。其間在各大報刊發表一系列哲學、政論文章,積極參與改革開放研究。八八年參與了大型電視片《河殤》的撰稿。

八九事件後遠志明遭通緝,流亡海外,曾參與創辦民主中國陣線,主編《民主中國》雜誌。在普林斯頓大學作訪問學者時,接觸到華人基督教會,九一年四月受洗成為基督徒,○九年被正式按立成為牧師。

  

以下內容節選於柴玲指控遠志明的信:

「那時我剛剛搬進新的公寓,你說你要給我看一個電影。我聽你自己說你是《河殤》的創作人之一,也就很自然地相信了你。以為你又有甚麼大作。沒想到你拿了一片黃色電影來放給我看,當時我覺得不好意思,要你停止離開時,你抓住我,用體力強行把我按倒在地氈上強暴我。」

「我痛苦地坐在地上,用衣服蓋住我的被玷污的身體,痛苦極了。」

「直到今天,這封信還是很難寫的原因,是我始終不能忘記那在天花板上的電燈是那樣的刺眼,我心裏是多麼的痛恨你對我的施暴……。我的痛恨甚至到了我都不屑於再在我的記憶裏認為你是一個人,這麼多年來,每當我聽到你的名字時,我都在心裏說一句『偽君子』。只有這樣,我才能繼續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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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參與六四集會案 刑期上訴駁回維持15個月入獄原判

2024年02月21日 15:54 最後更新:17:50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1年六四煽惑集會案,終審庭推翻鄒刑期上訴得直判決後,發還原訟庭審理,法官今駁回鄒幸彤上訴,維持入獄15個月原判。

法官張慧玲。 資料圖片

法官張慧玲。 資料圖片

法官張慧玲於高等法院宣判,判詞指完全認同律政司的陳詞,引述終審法院已裁定,案中警方因應疫情嚴重發出禁令,是必要及相稱,故鄒幸彤不能以當時疫情不嚴重為由,要求判刑期上訴得直,亦不能以言論自由作上訴理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官引用民主派「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庭案例,稱完全認同原審裁判官以12個月作量刑起點,而鄒幸彤無視法紀重覆犯案,在保釋期間再干犯相同罪行,原審加刑3個月亦無不當,故駁回上訴。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39歲上訴人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呼籲市民參加受禁六四集會,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5個月。鄒不服提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判刑,但律政司不服裁決,再向終院提出上訴,結果終極上訴勝訴,終審庭恢復鄒幸彤定罪,並發還刑期上訴予原訟庭法官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