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三年前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分娩,懷疑有醫護人員未能及時發現有胎盤剝落跡象,導致她臨盆前三小時遭受劇痛,嬰兒亦因缺氧,出生後數天後夭折。該少婦昨入稟區域法院,就威院醫護人員疏忽向醫院管理局提出索償,入稟狀未提及索償金額。
  原告姚翠玉,被告為醫院管理局。據入稟狀指出,醫管局轄下的威爾斯親王醫院,於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原告生產程序中疏忽,導致原告的嬰兒夭折。原告於事發後翌年曾見傳媒,指當日早上陣痛入威院,檢查顯示胎兒正常,入住產前病房待產,到翌日晚上七時,婦人開始陣痛加劇,但一直被置於產前病房三小時,直至胎兒被發現心跳急跌,她才被送入產房,嬰兒因缺氧死亡。
  事後,院方指她出現胎盤剝落,導致胎兒缺氧及器官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