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判監6個月和緩刑12個月。
一年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外訪英國倫敦,在街頭遭反修例示威者包圍推撞跌倒,導致左手手腕部分脫臼兼前手臂骨折。一年後,「我隻手好番,不過有三吋長疤痕」,令鄭若驊走進不好回憶中的涉案港人,已落網認罪,付出判監6個月和緩刑12個月、做200小時社區工作及佩戴電子追蹤器3個月的代價。她希望對方反思,且任何人也不應以身犯事,「希望所有人都不要再用不合法的暴力方法去做任何事,他可以不同意我的意見,可以跟我講,為何要這樣?」
去年11月14日,鄭若驊在倫敦前往特許仲裁學會演講途中,於會場附近被人圍堵推跌受傷,須入院做手術,左手植入鈦金屬片及螺絲固定骨折位置,隨後獲中國駐英大使館特別安排轉往北京養傷,同年12月初才回港。
「推我的那個人拉了,他亦認罪。」她透露,案件於今年7月16日首次在當地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是在英國讀書的香港人,當時法庭要考慮是否繼續在裁判法院或轉往處理較嚴重案情的刑事法庭審判,聽取相關證據後,決定交刑事法庭作出判刑。她希望對方經過這次教訓不要再犯事,亦盼外界不要再誤解她當日自己跌倒、無人推撞。
她又感謝英國警方及中國駐英大使館,前者跟進調查案件,把涉案者繩之以法,後者安排她赴京養傷並一直保持聯繫,告知案件進度及被告受到懲治。正值轉天氣,她感覺左手間歇出現輕微腫脹,不影響打字便成,事情總算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