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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黃之鋒還沒有被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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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黃之鋒還沒有被抓起來?

2020年09月05日 16:12 最後更新:11月24日 14:09

國安法亮劍,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說,反中亂港分子已“陣腳大亂”。

此事實。

然而,事實讓愛國愛港者振奮,事實也讓愛國愛港者困惑。

現存香港的反對派頭目,最為內地所熟知者,莫過於“禍港四人幫”——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

“禍港四人幫”出自新華社2019年8月23日的一則評論。熟知香港政治的人可能清楚,此四人,招搖過市,劣跡斑斑,可以代表香港反對派的一種,卻未必能代表香港反對派的全部,其是否所謂“修例風波”的“幕後大台”,也有爭論。

黎智英等人當然是不折不扣的反中亂港分子。然而,黎智英等人更像香港反對派的遺老,在不斷被邊緣化的反對派政治廣譜上衰變、掙扎,僅憑歷史上或有的虛無的“地位”及手上殘存的經濟、人脈、話語權等各種資源,修補著他們作為反對派“旗幟”的幻覺。

他們是“明日黃花”,亦如其垂垂老矣的自然生命,政途早已進入暮年末路。

在修例風波中,黎智英等人所扮演的角色,對形勢惡化有推波助瀾的作用,也通過各種對黑衣暴徒或明或暗的支持,使暴力暴動走向癲狂與氾濫,但他們更多時候更像“投機客”“收割者”,踏在香港青少年的“炮灰”上編織陰謀、實踐陽謀。其客觀表現出來的煽惑力沒那麼大,在“連登仔”心目中的地位也沒那麼高,他們是過氣且迂腐的“前輩”,甚至是反對派內鬥中要被拍死的前浪,遠不足以左右修例風波的前進方向。

可以說:黎智英等人在時代拋棄的同時,也被反對派不斷滋生的新力量所拋棄。在國安法公佈施行後,更註定了其人生最後一程的淒涼。

香港問題積重惡化,以致修例風波爆發。

修例風波作為香港的一場浩劫,不可能是反對派心血來潮,更不可能不給香港留下任何“後遺症”。

爆發並非偶然,影響必定深遠。其中有三個方面,恐還會潛存於香港社會,讓香港正反兩種力量陷入長期纏鬥的局面,並註定了解決香港問題的任重道遠。

1.自2016年“旺角暴亂”,香港本土激進勢力抬頭,香港反對派中的傳統力量逐漸式微,香港政治光譜中建制、泛民、本土“三分天下”的趨勢已成。修例風波作為本土派主導製造的一次政治運動,即深刻揭示並極大鞏固了香港政治的這一現實。香港本土派的動員力、組織力以及破壞力,或還在慣性發展中。

2.修例風波對香港有系統性、全方位的影響,但其犖犖大者,不是暴力抬頭,不是經濟受挫,而是“反動”理念的深度傳播、深刻輻射、深層次下沉。整個修例風波中,少至幾十萬人參與各種違法活動,讓香港社會的相當一部分從此附有“原罪”。在國安法下,他們將長期陷入焦慮和“被迫害的臆想”之中,構成香港社會政治基礎建設的最大變數。

3.2019年暴力暴動的“經常化”,大幅拉低了香港法治的下限;香港本就不高的政治文明發展成果土崩瓦解,曾經引以為傲的社會文明蒙上厚厚塵垢。國安法後,香港的正本清源之路,相比修例風波前,難度更大了。

這些分析,關乎一個重要的判斷:

左右香港局勢的,並非一兩個反中亂港頭目,而是香港社會一直存在,且還因修例風波得到放大、擴散乃至“激勵”的一種反中亂港的歷史慣性。縱是黎智英等人悉數被法律嚴懲,它也不會獲得教訓的啟示,依然有再次“突然”冒起並橫衝直撞的可能。

9月4日,香港警務處在facebook專頁,呼籲市民不要參加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活動。時隔半年之久,這一在修例風波中頻現的警方動作,如今再現,讓人警覺。

更何況,在黎智英等人之外,反對派早已培植出屬於自己的“新生代力量”,既衝擊著香港社會固有的政治秩序,也走出了反對派長期奉行的“政治套路”。這股力量,更年輕的力量,才是香港當前和未來危機四伏的根本。

正視香港問題,必須正視這股力量,必須正視反對派客觀上已完成“反覆運算”的現實。而這股力量表面上的代表人物,就包含黃之鋒。

黃之鋒無疑是香港社會最“知名”的人物之一。

他政治發聲最頻繁,政治活動最頻密,政治主張也最不加掩飾。自2011年創立“港獨”組織學民思潮,以14歲之齡步入政壇以來,他上時代週刊封面,被反華勢力提名諾貝爾和平獎,一路“高歌猛進”,現今正可謂香港反對派的“頭面人物”。

正因為如此,人們對仍然大放厥詞、高調表態的黃之鋒還沒被抓起來大惑不解。

國安法公佈施行前,人們認為他一定會被逮捕;國安法公佈施行後,人們認為他一定會被逮捕。然而黃之鋒就像“薛定諤的貓”,在香港社會裡糾纏、跳躍、閃現,似乎永遠處在“不死不活”的狀態,現今既沒有被逮捕,現今也可能隨時被逮捕。

有兩個問題需要作深入的分析:1.黃之鋒有罪嗎?2.黃之鋒必然會被抓起來嗎?

愛國愛港者的答案,是一定的。反對派和黃之鋒的答案,也是一定的。

6月30日,黃之鋒一手創辦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宣佈解散,其主要成員羅冠聰隨後潛逃並遭通緝,主要成員周庭8月10日也被逮捕。

作為香港眾志的靈魂人物,黃之鋒不可能是無辜的。他一直走在反中亂港的路上,在內煽惑不止,在外勾連不斷,最活躍,最囂張,最徹底,已是罄竹難書。羅冠聰和周庭之流,在其面前,充其量不過是嘍囉。而人們看得到的是,今天,黃之鋒還可以去中環山頂遛狗,還繼續在facebook讕言,仍然保持著挑釁和“戰鬥”狀態,好好地“活動”在大眾視野中。

對此,香港社會其實存在三種態度:

1.建制派:擒賊先擒王,必須要抓黃之鋒,不抓有損國安法的權威;
2.反對派:槍打出頭鳥,必然要抓黃之鋒,抓黃之鋒才能“殺雞給猴看”;
3.中間派:不是不抓,時候未到。

抓黃之鋒,已是香港社會的共同判斷:

必要,必然,必將。

黃之鋒還沒有被抓,實則有三重背景。

其一,或許讓人“大跌眼鏡”,便是國安法的設定。

國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本法施行以後的行為,適用本法定罪處刑。

此條是關於國安法追溯力的明確規定。對此,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7月1日介紹有關情況時再次給出了明確的意見:

“香港國安法關於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這一點是明確的,也表明我們這部法律是遵循了現代法治原則。”

“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一定是審慎確定的,合法合理,關照了香港的政治現實,卻未必合乎義憤填膺的人們的感情。因為“不溯及既往”的明確規定,實際上宣告了:

1.國安法生效前,所有的反中亂港行為無罪;
2.國安法生效前,所有的反中亂港分子的“身份”失效;
3.國安法生效後,反中亂港行為才按照本法重新定義;
4.國安法生效後,反中亂港分子才按照本法重新定位。

黃之鋒今天還沒有被抓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國安法選擇給了他有一條“生路”。

第二重背景,在於黃之鋒本人。

國安法公佈施行後,反中亂港分子有的“變臉”,有的潛逃,或有一些人也開始覺悟。他們表現出來的不同程度的“被動馴服”,客觀上減輕了特區執行國安法的壓力。

黃之鋒亦然,解散香港眾志,又因官司纏身法庭不允離境,無法再到國際社會勾連,其新的犯罪可能降低。或者說,他正以“策略性的調整”規避國安法的懲治,通過表面的偽裝偷取了尚且自由的空間。

國安法公佈施行後,黃之鋒依然大言炎炎,然其所作所為,都在努力往“言論自由”上靠。憑藉這一點,他以為“有恃無恐”。

第三重背景,在於反對派的保護。

香港的反對派,因為外國反華勢力的介入,整體上就是傀儡和棋子。而我們所知的反對派人物,都不是真正的“幕後大佬”,都是安排露面、可以露面、需要露面的兵卒。

戴耀廷如此,黎智英如此,鄭松泰如此,黃之鋒也是如此。

被反對派和外國反華勢力“造星”成功的黃之鋒,他們認為有巨大的煽惑力和動員力,是可以長久保留在香港的一面反動旗幟和定時炸彈,他們需要“保護”他。

他們認為,只要讓黃之鋒相對超脫,不與具體的反中亂港行為產生聯繫,不直接參與具體的反中亂港活動,黃之鋒就會“安全”。

他們認為,黃之鋒不能單純地當作“炮灰”利用,他的“價值”就在於“存在”、持久的“存在”,他是以“時間換空間”戰略的最佳執行者。

黃之鋒不會領會國安法的苦心設定,反對派也不會接受國安法正在塑造的香港局勢,他們一直在法律邊緣行走,準備伺機而動。

但,黃之鋒未必不希望不被抓。

原因很簡單。

1.國安法生效後,黃之鋒的犯罪活動會收斂,縱是黃之鋒被捕,刑罰也未必很重;這對一個早就決意搞政治的人來說,代價並不大;

2.作為一名年僅23歲的政客,他以為自己還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折騰,而每一次被捕,都可能加大其政治資本與籌碼,推高其虛妄的政治地位;

3.他的被捕勢必引起國際反華勢力對國安法的新一輪更猛烈的攻擊,無論當下還是長遠,他們都認為“利大於弊”。

建制派期待警察在抓黃之鋒的路上,黃之鋒可能也在期待警察在抓自己的路上。

問題的複雜性與嚴重性,恰在於此。

最危險的人物,可能還不是黃之鋒。

以靖海侯的觀察,因“旺角暴亂”獲罪正在香港石壁監獄甲級囚牢服刑的梁天琦,更可能是香港最大的危險源。

修例風波中響徹街道、校園、樓宇,被印上各種“港獨”旗幟的口號,正是出自其口。香港本土派的激進暴力路線,他也是始作俑者。

而他,今年只有29歲。

一名曾為梁天琦大學室友的朋友對靖海侯講,這人在同輩中具有極高的“威望”,是香港不少年輕人心目中的“英雄”。

2024年,梁天琦將出獄。

關於這個人,以後專文解剖。

香港路,漫長。




靖海侯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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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看待港大风波

2024年06月13日 18:00 最後更新:19:44

01  

香港由亂到治,鑄就回歸以來最穩定發展環境。以歷史眼光長遠審視之,這將是香港二十幾年來取得的最大進步。

穩定的局面來之不易,穩定的局面需要珍惜,香港不能也不會再回頭。

確保香港的穩定,香港各方都有責任。國安家安,家安國安,一體兩面。

唯有社會每一方面都安定下來、團結起來,唯有持續不懈的共同奮鬥,才是香港戰勝眼前及未來一切風險挑戰的不二法門。

02 

最近一段時間,香港大學鬧出風波。局限於一所高校的事件,經媒體報導放大,引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這場風波的脈絡是清晰的:

——2023年9月27日,港大校委會全體委員收到匿名舉報郵件,指校長張翔在處理醫學院院長和副校長遴選、有關捐款、裝修校舍及更換校長座駕招標等事宜上有不當做法。其後,張翔反駁所謂“吹哨人”扭曲事實、造謠誹謗,相關事件在社會層面發酵。

 ——2023年10月9日,港大校委會主席王沛詩主持召開特別會議,宣佈成立5人專責小組調查匿名舉報事項。此前,媒體透露張翔在校委會上表示與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對管理大學的看法有別”,釋放出兩人關係緊張的訊號。

——2024年4月12日,港大校委會公佈專責小組調查結果。專責小組表示,根據可掌握的證據,“不足以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校長行為不當的指控”。同時,校委會決議指出,調查過程中發現管理有問題,需由“轄下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檢視報告結果,處理並防止相關問題再次發生”。張翔隨後回應,此前舉報“有不可告人之目的”,稱要追究“黑函”吹哨人。

——2024年5月28日,港大校委會審議並以大比例通過6名副校長人事安排意見,張翔表示“毫不知情”,感到震驚。其在6月5日向港大師生發電郵說,校委會任命“違反既定程式”,會動搖“港大學術自主的百年基石”,事件迅速外化。

——2024年6月4日,特首李家超(兼任港大校監)在行政會議前的記者會上首次回應港大風波,表示對港大管治抱有很高期望,已採取行動深入瞭解事件,並責成教育局檢視有關情況。媒體有消息人士透露,特首早有介入協調。

——2024年6月10日,港大校委會發出公開信,這是港大校政風波以來王沛詩主席首次對外發聲。公開信指出,校長張翔帶著反對臨時委任的法律文書開會,說“毫不知情”與事實不符,校委會決議無關“私人恩怨”。公開信還指出,校長張翔多次缺席重要會議,許多重要崗位懸空,一些決策繞過校委會,令大學出現種種混亂等。校委會表示“絕對支持”特首李家超有關平息要求。同日,校長張翔發表十點聲明,逐一批駁校委會有關說法,斥之為“有組織和有預謀的惡意抹黑”。

——2024年6月11日,特區政府宣佈就港大近期內部運作問題成立調研小組。政府表示,經教育局向相關人士瞭解,發現不同人士提供的資訊不一致,需要厘清事實,研究處理方法,促進溝通合作,以協助港大提高管治效能。

校委會與校長“內訌”,校委會主席王沛詩與校長張翔“不合”……在你來我往的出招及炒作下,在充滿情緒表達的激烈言辭中,在社會公眾不明所以加入討伐的輿論環境裡,港大風波開始從學校內部向社會層面持續延伸並不斷升級。避免事件無限誇大、問題性質泛化,定紛止爭成了當務之急。

03

各自舉證,眾說紛紜。

清醒看待港大風波,必須擺脫情緒干擾、主觀臆測,回到基本事實上來。

就校委會來說,幾個方面的情況是清楚的:

收到匿名舉報信,立項調查、還原真相,是應盡職責;發現管理可能存在問題,檢視機制、加強管理,也是分內之事。但令矛盾激化的5.28臨時委任,確可檢討實施手法。即便校委會是大學“最高管治團體”,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臨時委任懸空多年的職位於法有據、別無選擇,似也應讓校長充分知情,如此方能於情合理、于事周全,若此前溝通充分一些、諮詢多一些,是否更為妥當?

就校長來說,有些情況也是清楚的:

 這幾年,張翔帶領下的香港大學,取得了歷史佳績,但也出現了諸多具爭議的管理問題,在不少決策事務上與校委會產生了罕見分歧,港大內部對張翔有關行政作為的不滿或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校長能適時反躬自省、完善管治,而不僅是將言辭指向“私人恩怨”,是否也不至於讓風波不斷升級?

從一連串的事實可以看出,不是港大內部分歧必然發展為管治危機,而是一系列衝動、固執、率性的做法及缺乏理性、冷靜、良好溝通的意願,致使港大風波多次喪失有平息機會。港大風波,正是不能擺正個人利益與大學利益關係、缺乏大局觀的惡果,港大管理層應該汲取教訓。

04

港大風波的本來性質——內部問題、個別事件,從特區政府介入的分寸和處理的方法上,也能看出來。

在風波的第一階段,去年10月匿名指控校長張翔事上,港大事件始終局限於港大層面,作為校監的特首李家超及特區政府教育局均未介入。

在風波的第二階段,特首李家超表示是從“新聞”中得知消息,因事件廣泛關注且可能進一步惡化,責成教育局深入瞭解情況。

支持院校自主,尊重學術自由,特區政府在港大風波上堅守定位、保持克制,直到港大自身可能無法儘快處理並響應社會呼聲,校監李家超才於近日協調溝通,幫助港大制止事件繼續發酵。

李家超的介入調停、特區政府的跟進支援,都是想著讓這一不必要的風波儘快平息,讓港大回歸管理秩序、不負公眾期望。可以說,這已是官方能拿出的最好的“積極作為”了。

但從港大風波發展軌跡看,從事件不斷惡化升級看,很難不給人這樣的觀感:一些人正在把校委會主席和校長置入“你死我活”零和博弈的棋局中,通過激烈論調、誇張言辭及煽動社會情緒,將一股戾氣引向整個香港教育界乃至整個香港。一些幕後推手推波助瀾將問題極化處理,利用這次風波刻意操弄,扮演了煽風點火、火上澆油的角色。這些人要的不僅僅是風波,而是風高浪急的港大、風高浪急的香港——果然如此,這將是港大風波最陰險的一面。

校委會主席王沛詩也罷,校長張翔也罷,都是愛國愛港力量的一員。此次港大風波與他們的政治立場“毫不相干”,不是政治影響“大學自主”、干涉“學術自由”,更不是什麼內地人和港人之爭,不能讓把港大內部管理分歧歪曲為所謂“政治爭鬥”。校長和校委會都必須明白這一點、堅持這一點,時刻保持冷靜清醒,防範被別有用心者和偏頗輿論誤導,失了智,上了當,亂了分寸。

05

長文剖解港大風波,不是因為這事有多大,而是借此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風波,可以啟示香港社會在擺脫“泛政治化”下的社會撕裂後,如何進一步維護穩定、增進團結、形成合力。

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去年12月22日指出,“建設更加美好的香港,首先愛國愛港力量要實現大團結,大家要海納百川,拋開‘門戶之見’,善於團結協作,遇事多溝通、多交流、多諒解、多補台,容人、容言、容事。”

對整個香港來說,團結很重要,不團結是有深刻教訓的。

對港大來說,團結的表現應當是管治上有共識、管理上有合力、多元化下求同存異。有分歧則正視分歧,有矛盾則化解矛盾,內部問題內部解決才是正確之道。

特首李家超6月11日在行政會議前記者會上再次回應港大事件。他說,香港大學屬於香港,“不屬於校長個人,亦不屬於校委會任何一個人”。他指出,處理任何事情要把大學利益放在首位,“行政不當就要改善,重要崗位長期懸空要填補,程式上有不清楚的要寫清楚,大學財務要清晰問責”,大學行政和管治必須符合要求,不斷自我完善——他的話說得很明白了。在特首高度重視下,特區政府派出的調研小組展開工作,港大風波必將得到妥善解決。

6月5日,國際高等教育資訊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QS)公佈“世界大學排名2025”,香港多所高校排名創歷史佳績,這是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一代代人辛苦打拼博取的榮耀。這樣的成就,不是某一個人幹成的,但卻是一個人可以毀掉的。教育是香港的“金字招牌”,是香港建設八大國際中心的重要支柱,香港高校的管理者不能以一己之私犯下嚴重錯誤,攪擾香港教育和香港發展穩定向好的局面。

 06

對於港大風波,著眼外部和將來,同樣可以給予我們深刻的啟示。

香港當下這種前所未有的確定性穩定局面,在一心遏制中國發展和長期操弄香港議題的西方外部勢力眼中,如眼中釘、肉中刺。

他們在香港為所欲為的日子沒有了,扶植代理人搞亂香港的空間失去了,他們開始轉換路線、調整策略,又從千方百計、不擇手段瓦解香港傳統優勢和國際地位,在蓄意破壞香港核心競爭力上下起了功夫。

這段時間,他們瞄準香港最為重要的發展基石出擊,正從金融、法治、國際化等方面全方位開刀:

——摩根士丹利前亞洲區主席羅奇拋出“香港玩完論”,拿經濟議題做文章,用偏頗的判斷誤導公眾視聽,擾亂香港發展節奏;

——剛辭職的英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法官讕言香港法治岌岌可危,法官走偏門、搞政治,完全背離法律工作者素養,為得就是抹黑香港司法獨立;

——為了破壞香港國際化發展的成功路線,美西方無視國際規則,一直威脅關閉香港駐美經貿處,英國更直接導演抓捕香港倫敦經貿處職員的鬧劇,用暗黑、骯髒伎倆擠壓香港海外發展空間。

一系列陰招紛至遝來、頻密而至,明顯是有計劃的安排,絕非偶然事件。

如若把港大風波往大了說,也可以讓人關聯對香港教育國際優勢的思考,讓人看到守護香港教育這一核心競爭力的必要,對可能的外部作亂保持警惕。

如若有人持續操弄港大事件,千方百計阻擾協調解決,這樣的人或許就是西方外部勢力在港暗藏的代理人。對於這樣要塗汙香港形象、損害香港金字招牌的行徑,香港有決心、有辦法、有共識,不會讓他們再像以前一樣屢屢得手!

香港已進入新階段,也遭遇新挑戰。從特區政府到社會各界,大家都在努力,表現出強烈的危機感和緊迫感。面對港大風波,不妨再多一些底線思維,清醒地面對這一切,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守住香港安全穩定發展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