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過往過度捕魚活動,政府一二年起立法禁止在本港水域拖網捕魚。城市大學研究團隊收集海洋沉積物樣本,發現「禁拖網」生效兩年半後,本港水域的底棲動物、部分物種重量均有增加,其中學名為「長叉三宅蝦蛄」的瀨尿蝦,更「增磅」逾八成。團隊指結果反映限制拖網捕魚活動,有助改善海洋的生物多樣性。
城大研究團隊在一二年六月,政府禁止在本港水域拖網捕魚前,針對二十八個水域地點,各採集五個沉積物樣本,相隔兩年半後,一五年重返相同水域採樣。研究結果顯示,當局禁拖網兩年半後,水體中懸浮固體平均含量每升減少一點三六毫克,而表層沉積物中的有機物平均含量每升增加一點六毫克,對海洋底層生物棲息地的干擾減少。
禁止拖網捕魚活動令部分海洋生物增加重量。城大海洋污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兼化學系講座教授梁美儀指,本港西部水域有四種常見的瀨尿蝦,研究發現禁拖網後,其中「長叉三宅蝦蛄」重量在兩年半後增幅達八成八,長度亦增兩成。由於牠們寄居於海牀的泥土裏,禁止拖網避免泥土揚起,令瀨尿蝦得以「安居樂業」。研究亦發現,另一種常見於東部海域的牛鰍魚,在禁拖網後亦有增磅,在食物鏈位置亦有改變。
梁美儀認為研究對全球有所啟示,「要生態系統改善,禁拖網(捕魚)便可以了。」他認為本港可針對不同水域的情況,改善不同區域的海洋生態,例如改善東部水域的水質,減低紅潮爆發和缺氧的情況;亦可控制南部水域的捕撈活動,設立休魚期並劃分漁業保護區。
整個項目獲研究資助局批出七百三十萬元協作研究金,環境保護署亦提供逾一百萬元資助。團隊指研究過程經歷不少難題,曾發現一些不知名生物,須將樣本送到海外和內地讓專家分析,花上約三至五年,以了解不同生物在食物鏈的位置,再進行數據分析,故採樣多年後,始完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