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文科中學教師轉戰網絡歌壇追夢的幪面女歌手龍小菌,涉於6月10日在康怡廣場永旺百貨偷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應辯方要求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龍小菌獲准以自簽1千元,守行為12個月。
龍小菌在庭外指,終於可以放下口頭大石,當日因為「大頭蝦」,太疲倦又有身體不適,故忘記付款,又說現時進出超市都有點心驚。
她其後在Facebook發文,感謝家人、律師團隊及理人,又表示「謝謝控方同意我只是忘記付款,不提控訴。我以後不會再這麽大頭蝦了。
感激不盡!」
案情指,案發當日龍小菌將一盒莓果、一包香腸、一盒番茄、一包菌類及一包菜,總值125元的貨物放進手推車,推出收銀處,再將手推車的貨物放進環保袋,然後離開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