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政府表示,今日(10日)發現一宗由海外地區抵港、而患者在過去21天曾在本港居住的初步確診個案,當中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患者曾到過的兩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因應3宗曾於香港居住的非本地確診個案,有3個指明地方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另外,由於兩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有一間學校及另一間學校的指明級別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受檢人士須於9月12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9月8日至9月10日期間已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涉及 L452R 變異病毒株的初步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非本地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其他(已經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另外,政府明日會在下列地點增設流動採樣站,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居民及工作人員提供免費服務:
●慈雲山慈康邨康健樓對出空地
●半山區干德道52號駿豪閣平台
●大圍美田路63號壹號雲頂第6座對出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