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傳媒朋友打畀刁佬,問有關國際古惑基金呃股票事件,刁佬早於三年前已撰文提醒及道出箇中操作,可惜苦主可能當時未有看過刁佬的文章,因而上當。
刁佬同刁鳳於秋風起的一個週五早上吹水,我們討論時下流行的資本市場活動。刁鳳問起有無邊啲賣殼事件係賣完後,賣家留有一手捅舊主一刀,刁佬隨即諗起一單當年轟動的天價賣殼。
當年刁佬曾代表賣家作財務顧問,買方以十多億殼價入主,當時殼價只是普遍6至7億元。這麼高的價錢,連業務賣都值得啦,不過出得咁高價,一定有「輘輷」(讀音:景轟)。買方是一家龐氏騙局公司,經常嗗水投項目,充斥收入及盈利。
雖然對家有不良紀錄,有走數風險,但做買賣唔理對方咩人都好,見錢就收係最安全。超級市場及便利店都會開放畀「老賴」買嘢,想要條香蕉買包煙就放低錢啦,唔畀錢就過主啦,想偷嘢就報警。同樣道理,刁佬建議老闆見錢先賣殼,不見錢不做刁。
點知對方真是真金白銀以發新股形式注入公司,上市公司收了大款後,雙方信用感大增,既然公司已袋了大款,殼價亦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不过世事边有噤如意,殼价收咗頭幾期便收唔到,原股東係呢單刁都唔算太蝕底。不过新股形式注入后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已易主,而殼主的殼價尚未收足。不出刁佬所料買方資金無以為繼,餘款殼價亦收不回來。
正當以為故事完結,豈料買方做大慈善家,將自家集团連同上市公司一同無條件送畀國有企業,問題馬上變得非常複雜,除了股權由民企变成國企,亦將買家一屁股債無條件送了給國家,由國家承擔去還。而當日向殼主誓神劈願的殼價,亦因時制宜不了了之。
幸好當時真金白銀入股的資金仍存於公司中,原股東亦願意與新股東一起做大做強。可惜神女奇心,襄王無夢,新股東對公司的現會十分雀躍,只想把資金用於還自巳的債,當然又派高息又買項目,能從公司收回多少便多少,但舊主認為很不公平,既然新資金加入理應投於業務發展,雙方經常因公司的資金應該用及產生磨擦,各有各道理,難以圓滿解決。
刁佬教仔便宜莫貪,如果條件非常優厚,一係閣下異於常人,一係就十分貓膩。
刁佬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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