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修訂《版權條例》,香港版權論壇發言人李偉榮認為新法例是針對有組織及牟利的侵權行為,亦令執法機構有例可依,強調網民毋須擔心。但二次歌曲創作者晴天林擔心,當局修訂《版權條例》後,創作空間將大減,形容 創作時會擔心是否會觸及法例,讓創作受限。
  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質疑,諮詢文件未回應民間意見,認為「戲仿、諷刺」等字眼的定義太廣,易令二次創作者誤墮法網。
  民主黨資訊科技政策發言人冼卓嵐表示,政府應列明有關定義,例如詳盡列出哪些用途才可獲豁免,強調不應待訴訟出現,才釐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