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達通申領電子消費券市民,如在發放第一期消費券後的第4至7個月內,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即可以在達標的下一個月16日,領取第三期1000元消費券。首輪的第三期消費券,已於上月16日發放,而次輪將可以於明日(16日)開始領取,讓市民能在農曆新年前購買心頭好。
如果有市民的合資格消費仍未滿4000元,則仍有2月16日和3月16日兩個領取期,然而如於上述期限仍未消費滿額,則不會獲發第3期消費券。另外,每期消費券需於今年9月30日或之前領取,市民須留意。
領取途徑:
1.八達通App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流動讀寫器
2.零售商店
於指定零售店對店員揚聲「想領取消費券」
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包括Market Place、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ichiba及3hreesixty) 的所有分店
3.補貼領取站
於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