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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涉「六四」維園阻差辦公 待控方修訂案情押12月再訊

政事

八旬翁涉「六四」維園阻差辦公 待控方修訂案情押12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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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涉「六四」維園阻差辦公 待控方修訂案情押12月再訊

2022年11月15日 15:33 最後更新:15:38

81歲男子涉在今年六四在維園一帶展示有關海報,警方三度警告他需離開現場,但他疑要求警察「不要阻住」。事主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修訂案情。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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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報稱為退休人士的81歲男被告袁家荣,被控一項阻撓在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4日,在香港糖街與告士打道交界,故意阻攔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梁成禧。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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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在維園一帶加強戒備。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在維園一帶加強戒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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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灣河企圖搶警槍判囚六年 男子就定罪及判刑上訴遭駁回

2024年10月22日 15:25 最後更新:16:11

兩名男子在2019年11月涉嫌在西灣河試圖搶槍,兩人被裁定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等罪成,各被判囚6年。其中一名被告胡子鍵22日在高等法院上訴企圖搶劫罪定罪及判刑,上訴庭反駁指被告應於原審時作供解釋,原審法官無法為其想像藉口,駁回上訴,押後公布書面理由。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上訴方陳詞指,案發時現場情況混亂,案發過程僅得1秒,認為原審法官難以藉1秒混亂的現場片段,去判斷被告當時打算搶槍。上訴方指,當時被告動作可能只是自然反應下想推開警槍,在警員開槍後已經轉身想離開。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引述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想由警察手中搶返個白衫男子」,與上訴方說法不吻合,被告警誡下隻字未提要推開警槍,原審法官何以「要無中生有作一些不吻合警誡的事」。法官彭偉昌亦指,警員擎槍時,被告仍然上前,上訴方不能代表被告在律師席上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