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老翁同在17日分別接獲兩名男子來電,自稱是事主兒子因被警方拘捕需要繳交保釋金,相約事主到郵政局交款,幸好郵局職員發現其中一名老翁表現憂心忡忡,四處徘徊,查問下相信老翁墮入騙案,即報警求助,警方經調查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兩名騙徒,正調查他們是否涉及同一集團操控,事件中兩事主均幸保不失。
警方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黃瀚緯高級督察講述案情時表示,昨日接獲郵政局職員報案,指他工作期間發現一名老翁表現憂心,東張西望,詢問下獲悉該名71歲老翁,接獲自稱為兒子的來電,指自己被警方拘捕,要事主到郵政局交10萬元保釋金予接頭人,深水埗情報組人員接報後,迅即趕往郵局,阻截事主付款,並在下午3時許,待騙徒出現試圖與受害人收取現金時,拘捕該名18歲報稱無業的本地青年。
探員在郵局調查期間,發現另一名82歲老翁在同一郵政局逗留,查問下亦指自己收到自稱兒子的來電,對方稱被警方拘捕要求受害人到郵局見面,及後要求他轉往尖沙嘴街頭繳交保釋金,至同日傍晚6時半,探員待騙徒出現企圖收取7萬元保釋金時,拘捕該名25歲報稱任酒保的本地男子。事件中兩名受害人沒有損失。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均有黑幫背景,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1)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
(2) 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巿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
(3)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
(4) 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