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本月初發生當值警長涉嫌監守自盜偷去107 萬保釋金後,有保釋犯到警署續保時,被要求簽名確認「決定不」向警方及政府追究被盜的2萬元保釋金。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察做法近乎詐騙,甚至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要求警方徹查事件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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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廖先生現年72歲,上月25日因商業糾紛被捕,在灣仔警署支付弜萬元保釋金,兩日他再警署報到時,有警員在沒有解釋清楚文件內容,就叫他簽署文件,其中一張為預先印好的表格,確認二萬元保釋金被竊,廖可以選擇決定、或決定不追討。廖聲稱警員叫他簽署時,已在「決定/決定不」此選項中只刪走「決定」兩個字,變成「決定不」追討,他其後並繳付100元作為新保釋金。廖事後才感到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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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廖的大律師梁思豪質疑,事主涉及的案件,與保釋金失竊是兩宗不同案件,無理由同時處理,質疑警方呃人。
事件曝光後,廖接獲警方通知,表示如希望繼續追討,可以到再警署落口供。
涂謹申 (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區展秋在港台節目則表示,警方已經聯絡事主,得知他希望追討損失。區展秋強調,事件不存在欺騙,是溝通上有誤會,但承認處理程序有檢討空間。
不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指出,警察做法近乎詐騙,行為愚蠢及濫用警權,甚至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涂謹申指,警方對事主作「不當施壓」,加上當時又沒有律師在場,警方亦沒有給予事主足夠時間去想清楚,亦沒有解釋口供內容,讓事主理解簽署文件後的法律後果,這無疑是濫用警權。他說事件涉及太多低級錯誤,要求警務處處長盡快徹查事件並且公開道歉,並及向涉事人員予以紀律處分。
警方拘捕兩名上門收錢的詐騙集團少年骨幹成員,被捕人年齡15及16歲、涉及全港至少12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損失總金額高達港幣110萬元。警方呼籲年輕市民勿搵快錢被騙徒操控。
盧自力(右)和李金鵬(左)簡報案情。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盧自力表示,12宗案件在7月至8月期間發生,受害人俱為已退休長者,年齡介乎69歲至91歲,騙徒犯案假扮成受害人子女或親友,訛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急需受害人提交「保釋金」,騙徒亦會要求受害人不要告訴家人知或者報警。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盧自力。
盧稱,受害人往往因為心急,擔心家人安全而答應要求準備所謂「保釋金」。其後另一名騙徒就再聯絡受害人,訛稱為其子女的朋友,並相約受害人上門幫子女或親友取走「保釋金」,之後受害人成功聯絡到親人始知受騙繼而報案。
盧指出,12 宗案件中有3名長者更是被「呃完又呃」,遭騙徒用不同藉口上門再收取金錢,造成二次傷害,其中一名長者損失金額最高達港幣20萬元;部份受害人其實都知道有電騙存在,但因擔心親人安危,一時情急下受騙。
警方在9月23日及24日採取拘捕行動,拘捕兩名本地男、女子,均報稱學生。兩人罪名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兩名被捕人為15及16歲,互不認識,聲稱在社交媒體接觸到聲稱可以「搵快錢」的群組,之後受詐騙集團操縱,上門向受害人收取騙款,過程中兩名被捕人分別收取港幣500到100元作為報酬。警方現正積極調查案件,追捕詐騙集團主腦及其他骨幹成員。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李金鵬高級督察。
盧說,警方欲借機提醒青少年,不要因為一時貪心想「搵快錢」而鋌而走險,就像案中被捕的年輕學生一樣,為「一千幾百」報酬甘願受到不法之徒操控,千萬不要以為參與犯案的角色輕微只是收錢,其實收錢正正是騙局的重要情節,成為犯罪團伙的工具,隨時要面臨嚴重指控,賠上自己的前途。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李金鵬高級督察則表示,2024年上半年因干犯刑事罪行被捕的青少年(10至20歲)有1541人,按年增加 0.8%;「詐騙」方面,上半年被捕人數為 288人,增幅達32.7%。
盧自力(右)和李金鵬(左)簡報案情。
李呼籲市民緊記防騙三式,即不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對方所說、不輕易轉賬予他人,加强個人防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