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個公眾集會或遊行,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提出不同條件,其中上周日在將軍澳的遊行,警方要求參加者須佩戴印有編號的掛頸咭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與將軍澳活動的主辦單位商討後因為有合適措施,活動順利安全和平進行,形容有關識別標誌有如市民到會展中心參與大型會議佩戴識別物品,又或傳媒出席採訪活動貼上「PRESS」字樣,是在不同場景有不同辨認方法,不構成歧視及貶義。
鄧炳強說,社會有人刻意挑動情緒,抹黑政府,批評有人將識別標誌描述為「狗繩」,是希望危害國家安全,導致執法困難,從而擾亂或騎劫活動。他說,經歷2019年情況,現時疫情退卻,不用佩戴口罩及沒有限聚令下,可自由表達意見,香港現時的平靜得來不易,千萬不可讓有意危害香港秩序的人騎劫公眾活動。
鄧炳強說,當局會因應社會環境進行風險評估,作出有效措施,最基本是希望辨識到參與活動人士,希望控制在預定安全人數範圍,不讓活動被騎劫,相信市民都樂意這樣做,不認為設識別措施會構成不便。
有部分活動要求遵守《禁止蒙面規例》,確保參與者不得使用任何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鄧炳強被問到有部分參加者戴上口罩,是否有違《禁止蒙面規例》。他說,就是否佩戴口罩情況,《禁止蒙面規例》有清楚交代甚麼情況下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