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負責管理毒品分銷儲存倉的本地男子。該男17歲、無業,被販毒集團以數千元報酬利誘從事販毒工作。

證物展示。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A隊主管高級督察許涵芳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經過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由黑幫販毒集團在黃大仙彩虹道一工廈單位設立的毒品分銷儲存倉,並於周一(7日)採取拘捕行動,於涉案單位內搜獲60包共重約34.9公斤的懷疑大麻花,以及351克懷疑氯胺酮,兩種毒品市值分別約為820萬及18萬港元。行動中亦撿取電子磅、真空包裝機、大量可再封膠袋及抽真空袋等包裝工具。警方即場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負責管理該毒品分銷儲存倉的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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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調查,該名男子17歲、無業、有黑社會背景,被販毒集團以數千元報酬利誘從事販毒工作。 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並將會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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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A隊主管高級督察許涵芳簡報案情。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今次行動已成功阻截這批毒品流入巿場,將繼續追查毒品來源及分銷區域,以及背後操控年輕人販毒的集團主腦,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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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直致力打擊毒品問題,並對未成年人士被利誘販毒的情況極為關注。警方提醒各位青少年, 切勿誤信毒販的花言巧語,以為未成年就必然可獲從輕發落,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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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販運危險藥物」屬極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以及罰款500萬元。另外,任何人被確立僱用,利用,勸說或慫恿未成年人仕販運危險藥物,或從未成年士獲得危險藥物,法庭可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向有關罪犯判處較一般判刑為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