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警方接報有騙徒致電一名長者,假冒其兒子並騙取合共330萬元保釋金。經調查後,警方於6日罪拘捕2名本地男子。
警方早前接報,指有人致電一名71歲長者,假冒其兒子並騙取合共330萬元保釋金。經調查後,警方於6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2名本地男子,年齡分別為20及33歲,並於其身上檢獲2萬元美金。警方相信被捕人曾以同類型手法騙取另外2名長者約24萬元騙款,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捕。
警方沙田警區刑事部高級督察尤運生表示警方早前接獲報案,指有一名71歲婆婆在家中收到一名陌生男子假扮其兒子,並且訛稱自己因為打架而被執法部門拘捕,並向她索取保釋金。事主不虞有詐,騙徒曾6次上到事主屋企收取騙款,令事主一共損失330萬港元。事主其後因為無錢, 於是打電話給兒子求證,才得知兒子安全,而且從無提出過相關的要求,因此懷疑自己受騙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6日在沙田警區刑事部於下午1點30分,在荃灣西樓角路一個公廁裏,拘捕兩名被捕人士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並且在他們身上檢獲兩萬元美金。
高級督察何灝庭表示經警方深入調查後,相信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曾經在6日分別到過馬鞍山同屯門區,以同樣方式向2名長者收取共約24萬元騙款,之後再到荃灣區交騙款予另一名被捕男子。 兩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不排除會再有更多人士被捕。
何灝庭高級督察總結指出,今次騙案總共牽涉3名受害婆婆,她們年齡介乎71至88歲,損失的金額係高達三百多萬。警方留意到詐騙集團不惜工本去招募「前線死士」,他們利用青少年人想搵快錢的心態,在社交媒體接觸年青人,再以低付出高回報的招牌令年青人上當去做「死士」。當有年青人上當的時候,詐騙集團為了增加警方破案難度,就會提供車馬費及手提電話給年青人犯案,令年青人誤以為即使犯法,都不會這麼容易咁被拉,繼而墮入犯法的陷阱。
他又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在過去嘅三個月,就有多名年青人,因為干犯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的案件被捕,而不少被捕人,將會面對嚴重嘅法律制裁。
何督察最後呼籲青少年切勿因「賺快錢」而以身試法,家長、親友、老師亦要多關心青少年,如意識到他們有可疑行為或者可疑收入,一定要及早介入,即時向青年釐清事件因由,並尋求專業協助。警方亦提醒市民多加關心長者,以免他們墮入騙局。如有懷疑,即打警方廿四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