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海破產聆訊延至2024年1月8日上午10時。
雙方律師在庭上說:周五雙方曾接觸,但未能達成協議。
高等法院法官才可頒布清盤令,而今午聆訊的是聆訊官,並非法官。因此案件須押後。
錢財事
《香港01》母企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破產案今日早上開審,于品海遭頒令需即時破產,並需支付訟費及以彌償性基準計算。
建設銀行(00939)相關公司在26日聆訊中透露,該宗呈請涉欠款連本帶利4.7億元,于品海抵押給建行的南海控股份是否足夠抵償債務成控辯雙方焦點。
代表于品海的大律師陳翱謙稱,于品海抵押的南海控股股份,已足夠抵償欠款,根據會計師信永中和所作的報告,南海控股的整體價值逾12億元,于品海以所持有54.6%的南海控股股份作為保證,以整體價值計約7.5億元,而于品海所持有的是控制性股權,應有溢價,足以抵償于品海欠建銀相關公司的債務。
代表債權人建銀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稱,信永中和會計師的報告並無足夠文件支持,其中指南海控股營業數入8.95億元,但並無實質文件支持,而計算方法有時以平均數,有時以中位數,信永中和稱南海控股市11.9億元,但兩種方法計自,兩者相差5至6億元,其中一種方法計算出來市值只有6億元。破產管理人德勤在另一案件中出售南海股份,但無人問津。
代表律師又指,多份南海控股業績均沒有核數師報告,南海控股旗下有4項內地物業,辯方一方稱價值17.3億元人民幣,但該等物業部份仍有銀行按揭,難以確定其價值。
法官頒破產令時稱,辯方未提供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所說的南海控股股份價值。
辯方在聆訊前幾天要求押後,有更多時間回應控方對會計師報告的質疑,但暫委法官唐思佩指辯方開庭前數天才申請押後,亦未能提供足夠理據,認為辯方已有足夠時間,拒絕押後,聆訊因而繼續進行。
破產呈請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被呈請破產為于品海。
根據早前入稟狀顯示,建銀國際海外曾於2022年6月入稟高院,指於2021年3月24日未如期獲BVI公司Pippen Limited支付到期價格逾3.8億元債券,只獲分批支付約3,700萬元款項,遂入稟追討本金連利息共約4.1億元,于品海為有關交易擔保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