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進行打擊非法白牌車行動。
警員10日喬裝旅客,在沙田登上一輛經網上交易平台預約的七人車前往機場,發現車上並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在到達目的地後,警員以現金繳付車資,並隨即表露身份,拘捕35歲男司機,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罪名。涉案私家車就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非法白牌車並沒有有效的第三者保險,乘客、其他車輛和道路使用者均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社會事
警方進行打擊非法白牌車行動。
警員10日喬裝旅客,在沙田登上一輛經網上交易平台預約的七人車前往機場,發現車上並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在到達目的地後,警員以現金繳付車資,並隨即表露身份,拘捕35歲男司機,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罪名。涉案私家車就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非法白牌車並沒有有效的第三者保險,乘客、其他車輛和道路使用者均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打擊非法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行為,警務人員「放蛇」租用「白牌車」,表明身分並拘捕男司機,並扣押涉事車輛調查。
行動中,人員派員喬裝乘客,在一網上平台以七百八十元租用一輛私家車由九龍區前往香港國際機場,並拘捕一名六十二歲姓王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現正被扣留調查。該私家車則因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重申,駕駛人士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不得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三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六個月。
警方亦呼籲,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車輛因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故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並表明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