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公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通知,即日起,優化調整限購政策,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另外,商業服務類物業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在限購區域範圍內,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市內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並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
通知表示,建立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當局同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今年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8000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