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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湯家驊指傷害國安不會是公眾利益 不應成答辯理由

政事

23條立法|湯家驊指傷害國安不會是公眾利益 不應成答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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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湯家驊指傷害國安不會是公眾利益 不應成答辯理由

2024年01月31日 10:09 最後更新:16:08

關於基本法23條立法,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傷害國家安全的事不會是公眾利益,公眾利益不能成為答辯理由。

23條立法公眾諮詢展開,包括建議立法禁止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早上在港台節目上說,留意到立法會昨日(30日)的聯席會議上,有討論關於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他覺得有關說法在法理上不成立,認為如果是傷害國家安全的事就不會是公眾利益,因此認為單單是公眾利益不能成為答辯理由。

23條立法諮詢文件。

23條立法諮詢文件。

諮詢文件就「國家秘密」作出定義,湯家驊指國家已經通過國家秘密法,沒有可能有一些事情是國家秘密,來到香港就不是秘密,或香港認為是秘密,去到內地就不是秘密,有關法律上要有一致性。他表示,同意「國家秘密」這條線要劃得很清晰。

被問到假如有傳媒報道引述消息,影響到樓市股市等,有關消息算不算是「國家秘密」,湯家驊說機會相當低,即使在內地商業訊息都不是「國家秘密」,很多時「國家秘密」是與政府政策或重要決定有關。

諮詢文件亦提到具煽動行為的罪行,當中煽動意圖涵蓋包括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湯家驊說,相關建議的重點是廣泛引起對政府或制度的憎恨,普通的批評未去到這個程度,批評未必會引起憎恨。

被問到如果有人將內地旅客一些行為拍照並放上社交平台,或內地旅客在網上發布香港待客之道不好的問題,會否算作引起敵意而有煽動意圖;湯家驊說如果誇大其詞,將日常矛盾無限放大,呼籲其他人對某個群體產生憎恨,應屬法律規管,又說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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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推動社福界投入國安教育及宣傳 提升愛國愛港情懷

2024年12月10日 20:31 最後更新:21:21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為提升業界主動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勞福局、社署以及社福機構致力推動有關工作,提醒在日常運作及向市民提供服務時,恪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條例。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聯同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他致辭時表示,在有關服務協議、物料供應及採購加入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及規定,在申請於公眾地方舉辦慈善籌款活動的指引中,列明不可用於從事或支持任何非法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等,社署至今沒有發現任何違規情況。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社署今年十月公布並應用的《社會福利服務整筆撥款津助手冊》修訂版亦訂明,所有營辦津助福利服務的機構在提供服務時,須掌握並遵守《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說,當局亦不斷持續推動社福界大家庭投入國家安全教育及宣傳,致力提升大家愛國愛港情懷。社署已在今年五月推出為期五年的專項基金,用於營辦津助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作員工培訓及系統提升,當中預留一億元專作資助機構安排員工參加國情研習課程,包括有關《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培訓以及舉辦內地交流團。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福局局長孫玉孫玉菡與社福機構主席參觀國家安全展覽廳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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