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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杜淦堃:可將「公眾利益」作竊取國家機密答辯理由 惟須講清楚舉證責任

政事

23條立法|杜淦堃:可將「公眾利益」作竊取國家機密答辯理由 惟須講清楚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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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杜淦堃:可將「公眾利益」作竊取國家機密答辯理由 惟須講清楚舉證責任

2024年02月02日 15:58 最後更新:16:00

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說,公會正研究有關文件,希望適時以專業角度提供詳盡意見,現階段未有全面看法。

杜淦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杜淦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竊取國家機密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杜淦堃說,初步個人意見認為有討論空間,可考慮將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有些國家在國家安全及信息安全的罪行中亦有相關做法。但如果本港採納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必須要將舉證責任等講清楚,門檻亦不能低,以避免濫用。

杜淦堃又說,有意見指只有新聞工作者才能運用相關答辯理由,但他認為如果任何人都有機會干犯該罪行,應該一視同仁,大家都可運用有關答辯理由。

對於有意見認為,危害國安便不可能屬公眾利益,杜淦堃說其他司法管轄都有相關討論,認為屬於平衡的問題,因為要考慮危害國安的傷害有幾大,即使傷害未必很大,但如果相對所披露的公眾利益很高,在這情況下是否可引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他認為有商榷空間。

被問到國家機密的定義如擴闊至社會及經濟發展,會否影響社會正常討論,杜淦堃說要深思熟慮,稍後才能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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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半年來僅有極少數案件

2024年09月24日 10:00 最後更新:12:02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半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國安條例內容清晰,法律底線絕不含糊,國安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半年來,只出現極少數案件有人干犯相關罪行,需要接受法律程序審理。林定國說,他的心願就是希望有關條例不需要用到。

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接受《文匯報》專訪表示,法庭最新的相關判例已讓公眾看到國安條例針對的犯罪行為非常清晰,例如煽動罪所針對的是煽動他人去改變香港憲制地位、推動「港獨」這類很極端的行為,希望市民能夠逐漸對香港整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所針對的事情愈來愈清晰,愈來愈放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林定國說,美西方反華勢力正影響香港以外的人對香港的信心,倘香港應對得不夠好,香港市民都可能會產生錯誤的想法,誤以為香港的法律制度出了問題。因此,特區政府及各界必須全方位做好法治教育,除了對年輕人,也要向不同年齡層的市民以不同方式推廣,讓大家有判斷力,在聽到抹黑知道是失實,便不會受影響,有必要將整體法治教育盡量去推得廣一些,推得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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