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就諮詢文件第九章提到,阻止羈留人士見某位律師或延遲羈留人士見任何律師,以至延長被捕未起訴人士的羈押期限,公會初步認為,需要平衡國家安全及被羈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公會初步認為,需要平衡國家安全及被羈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杜淦堃表示,有關權利在《基本法》提到,包括獲得保密法律意見及選擇律師的權利,相信亦希望有關條例做到好好平衡,亦希望條例能夠清晰,例如當不容許被羈留人士見某位律師時,理據要清楚,亦容許在適合情況下見其他律師。他表示,明白有關措施是要確保調查從速進行,但亦要平衡國家安全及《基本法》下對被羈留人士保障的權益。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香港律師會圖片
至於國家秘密罪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杜淦堃表示,日前已表示有關議題有討論空間,因為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做法,是積極研究的其中一項。由於要避免濫用,認同需要高門檻。
23條立法諮詢文件
被問到涉及諮詢文件的字眼等問題,杜淦堃表示,現時仍未看到有關條例草案,相信當局會考慮不同觀點,希望條例草案清晰,屆時可提供實質意見。他又說,大律師公會就諮詢文件的研究正在進行,稍後有詳細報告會再交代。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半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國安條例內容清晰,法律底線絕不含糊,國安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半年來,只出現極少數案件有人干犯相關罪行,需要接受法律程序審理。林定國說,他的心願就是希望有關條例不需要用到。
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接受《文匯報》專訪表示,法庭最新的相關判例已讓公眾看到國安條例針對的犯罪行為非常清晰,例如煽動罪所針對的是煽動他人去改變香港憲制地位、推動「港獨」這類很極端的行為,希望市民能夠逐漸對香港整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所針對的事情愈來愈清晰,愈來愈放心。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林定國說,美西方反華勢力正影響香港以外的人對香港的信心,倘香港應對得不夠好,香港市民都可能會產生錯誤的想法,誤以為香港的法律制度出了問題。因此,特區政府及各界必須全方位做好法治教育,除了對年輕人,也要向不同年齡層的市民以不同方式推廣,讓大家有判斷力,在聽到抹黑知道是失實,便不會受影響,有必要將整體法治教育盡量去推得廣一些,推得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