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諮詢,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就諮詢文件第九章提到,阻止羈留人士見某位律師或延遲羈留人士見任何律師,以至延長被捕未起訴人士的羈押期限,公會初步認為,需要平衡國家安全及被羈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杜淦堃表示,有關權利在《基本法》提到,包括獲得保密法律意見及選擇律師的權利,相信亦希望有關條例做到好好平衡,亦希望條例能夠清晰,例如當不容許被羈留人士見某位律師時,理據要清楚,亦容許在適合情況下見其他律師。他表示,明白有關措施是要確保調查從速進行,但亦要平衡國家安全及《基本法》下對被羈留人士保障的權益。
至於國家秘密罪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杜淦堃表示,日前已表示有關議題有討論空間,因為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做法,是積極研究的其中一項。由於要避免濫用,認同需要高門檻。
被問到涉及諮詢文件的字眼等問題,杜淦堃表示,現時仍未看到有關條例草案,相信當局會考慮不同觀點,希望條例草案清晰,屆時可提供實質意見。他又說,大律師公會就諮詢文件的研究正在進行,稍後有詳細報告會再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