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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杜淦堃:政府倡用內地的國安定義 符合「一國兩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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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杜淦堃:政府倡用內地的國安定義 符合「一國兩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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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杜淦堃:政府倡用內地的國安定義 符合「一國兩制」精神

2024年02月12日 10:57 最後更新:14:04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說,特區政府建議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的「國家安全」定義,是有案例可援,亦符合「一國兩制」精神。

杜淦堃在報章撰文提到,留意到政府採納有關定義的建議,引發外國在港商會和駐港外交官的廣泛討論。

杜淦堃認為, 23條立法處理的「國家安全」與「外交事務」兩者均屬影響國家整體的重要政策,並非只跟香港特區有關。他引用終審法院於2011年裁決一宗涉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案件,判詞指出香港特區處理外交事務的方式,不能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必須按照「一種聲音」的原則達到一致,即法庭和行政機關務必對該事宜以「一種聲音」說話。

他說,此案例可以引伸一個類比,既然普通法在司法政策及實踐規則上,認為整個國家處理外交事務應該一致,香港特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處理「國家安全」的定義也應該保持一致,相信這是特區政府就國家安全的標準或定義進行本地立法時,建議引用內地定義的一個重要考量。

23條立法諮詢文件。

23條立法諮詢文件。

他又說,就不同罪行的條文作出明確規定是必要的,並應該訂明適當程度的保障,以確保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得到保障。而在「兩制」下的香港法院,在審理與國安相關案件的過程中,亦會繼續以普通法原則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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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譴責美駐港總領事涉國安言論 斥雙重標準無稽失實

2024年07月31日 17:23 最後更新:18:25

特區政府就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接受採訪時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等情況作出無稽失實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香港在2019年發生的大型、持續、重創香港社會民生經濟、無日無之的暴亂,通過堆砌故事、穿鑿附會,惡意詆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對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肆意攻擊,而對《香港國安法》讓廣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其虛偽「雙標」表露無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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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國兩制的實施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法律依據,它們為基本權利和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獨立司法權之下得以鞏固。

發言人又說,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根本沒有資格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香港特區的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發表所謂「寒蟬效應」的言論,純屬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惡意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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