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巿民,攜帶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最高罰款港幣 2,000,000 元及監禁 7 年。
海關在社交平台發文,再度提醒巿民切勿攜帶加熱煙及其他另類吸煙產品入境。其實海關早於農曆新年,已同樣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根據香港法例第 60 章《進出口條例》,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器具,或其零件及配件, 用於該器具以產生氣霧的任何物質,例如加熱煙枝、電子煙油,以及草本煙,即屬違法。最高罰款港幣 2,000,000 元及監禁 7 年
藝人胡鴻鈞日前由內地返港時,行李被搜出多支加熱煙。他的經理人其後發聲明,指胡鴻鈞在一月底在內地工作完回香港時,因攜有數盒加熱煙彈,被海關截獲,即場被沒收,待衛生處詳細檢核後法庭會發出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