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個月先後有至少有10名女子,於旺角遭人以微暖的不明液體弄濕下背及腎部位置,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56歲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罪。
旺角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梁倩怡表示,上月20日至本月18日期間,旺角警區一共接獲9名 16歲至32歲本地女子報案, 指早前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旺角地鐵站一帶行街時,突然被人從後於下背及臀部位置潑上不明液體。當受害人發現自己的褲濕了時,疑犯已經逃去無蹤,有受害人更於同一日的一個小時內兩度被撥上不明液體。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受害人感到被冒犯於是報警求助。大部份受害人形容液體微暖但無色無味,警方已經檢取受害人案發時穿著衣物,液體成份有待化驗才可以確定。
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後,鎖定一名涉案疑犯身份,於23日下午展開行動,成功於銅鑼灣記利佐治街拘捕一名56歲持香港身份證的中國籍男子,當時疑犯正向一名17歲女受害人的臀部位置撥上不明液體。探員見狀,立即將疑犯拘捕。
經初步調查顯示,疑犯當時用一個保溫壺將不明液體倒於手心,然後快步行到受害人後方將液體撥向受害人臀部位置。警方檢取疑犯犯案時穿著衣物以及上述保溫壺。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將由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繼續跟進。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市民於網上社交平台指出自己都曾經經歷過類似遭遇,呼籲市民若有遇到上述事件或者目擊上述案件,請即致電36618744與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警方重申,破壞公眾體統罪是十分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呼籲市民切勿模仿以身試法。
警方瓦解一個由黑幫控制的賣淫集團,拘捕28人包括6名骨幹成員。集體透過招攬一些海外人士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提供一站式賣淫服務,集團藉「五五分成」 每月收入約百萬港元。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郭進傑表示,警方本月15及16日展開左代號「擊浪者」拘捕行動,透過放蛇等方式,成功瓦解左一個由本地黑社會控制的賣淫集團。該集團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由協助海外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賣淫,其後安排性工作者,在他們控制的一棟灣仔區商住大廈劏房提供賣淫服務,及為性工作者提供一切賣淫所需的物品及支援。
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28人,包括6名主要集團成員,及18名持旅行簽證來港的性工作者,涉及罪名分別為「依靠他人賣淫嘅收入為生」、「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人賣淫」、「洗黑錢」,「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及「違反逗留條件」。行動中警方又搗破18個俗稱「一樓一」的單位,以及一個位於火炭,用作儲存協助賣淫用具嘅倉庫。同時,警方亦檢取了總值超過 11萬港元現金及一批名貴物品,相信是賣淫集團所得的犯罪受益。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郭進傑
警方是在今年年初,留意到這個賣淫集團利用一棟位於灣仔區的商住大廈,透過直接同業主包纜租用其中部份單位,並劏開成面積較細房間,作一樓一用途,直接控制最少20間劏房作賣淫活動。賣淫集團透過在香港居住、持香港身份證的非華裔人士,協助海外同鄉入境作賣淫活動。其後由其他集團成員安排在集團控制的劏房開始接客。每次性交易收取嫖客大約400元,其中一半收入上繳集團。
集團會安排成員每日定時去巡視相關單位,確保性工作者有按時工作,並會定時親身去向性工作者,以現金收取賣淫得益,存入其他集團成員及傀儡戶口。部份非法得益,更會匯去海外,相信用作中介費用途。警方指整個集團分工仔細,具有一定規模,相信由今年年初開始運作,每個月收入大約有一百萬港元,至今營運收入超過一千萬港元。
另外,警方亦拘捕了4名業主,涉嫌長時間向賣淫集團租出單位以作賣淫用途。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身為處所的擁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出租或准許處所作為賣淫用途,亦屬違法。警方會研究其他法律途經,包括向法庭申請封閉相關場所,以打擊相關的賣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