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子涉代收440公斤、價值約226萬港元的穿山甲鱗片,是有史以來相關案例中數量最多,28日遭判囚4年。
53歲男子涉嫌在2018年至2019年間代收22個進口包裹,內有440公斤、價值約226萬港元的穿山甲鱗片,是有史以來相關案例中數量最多。涉案男子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在沒有按照香港法例第586章第5(1)條的規定下進口附錄I瀕危物種的標本」及「管有瀕危物種標本」2罪成,2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此案亦成為有史以來非法進口穿山甲案例中數量最多、判刑最重的案件。
法官李慶年指法例要使受保護物種免遭無法修補的傷害,法庭必須向公眾發出清楚和明確的訊息,以打擊所有非法捕殺。李慶年指本案涉及的穿山甲鱗片,屬世界公認的易危、瀕危物種,生長在東南亞的穿山甲,近年遭到大肆捕殺,牠們所受之傷害可造成不可逆轉的生態災難。法庭必須向公眾發出清楚和明確的訊息,以打擊所有非法捕殺。經考慮下,法官認為被告就兩罪適合共判處4年監禁。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何廷俊表示,海關歡迎裁決,並認為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及具阻嚇力。何廷俊強調海關會繼續打擊走私瀕危物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