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大老山公路日前發生致命交通意外。兩輛車相撞後,兩名司機下車理論期間,被後來駛至的貨車撞倒,一死一傷。事隔一日(5日),有網民在群組分享,指又見到在黃大仙中心對出的馬路快線有兩車相撞,期間兩名司機下車疑和對方「講數」,有網民不禁感嘆「仲未吸取教訓?」
沙田大老山公路日前發生致命交通意外。FB圖片
樓主在facebook群組分享圖片,圖片所見事發是在黃大仙中心對出,往沙田方向位置,有一輛私家車與一輛輕型貨VAN在俗稱的快線相撞,而兩名司機疑似落車視查情況,正與對方講數。不過後面的私家車卻未見有着死火燈,做法非常危險,如後方有車駛至,卻未察覺情況,隨時又釀成另一宗悲劇!
樓主在facebook群組分享圖片。
此時此景似曾相識,令不少網民不禁回想日前發生的沙田奪命意外,他們留言「琴日就中線,今日就快線!黃大仙都保唔住」、「意外翌日都無危機意識」、「真係唔驚死㗎喎」、「幾大都等差佬到先落車啦」、「一撞埋去2個即刻變夾心三文治」、「佢留喺車度都有鐵皮,落車就用生命硬接」、「以為有咩事可以跑上壆?」。
示意圖。《愛回家》劇照
有網民就教路,不想事件重演就要咁做「高速要停一定係要駛埋慢線或路壆,如果近出彎位壞,仲要遠離架車,或者安全情況下入灣位前,Fing(揈)衫提醒後車司機,直至有警察嚟」。
沙田大老山公路日前發生致命交通意外。FB圖片
不過亦有網民指出圖片位置經常塞車,「可能塞車後先落車呢」、「呢個位相對會安全啲,啲車嚟到呢個位,因為多巴士站,巴士都會收慢」、「同昨日Case唔同啦,昨日仲高速行緊,宜家已經塞晒慢晒車啦,盲毛要撞就撞遠遠嘅隊尾!」。
上水彩園邨平台出現男童手持「狙擊槍」型長槍射雀!網民批評是「蓄意殺害小動物」,更憂慮他會誤傷附近街坊途人。
平台驚現狙擊長槍男童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及討論區」發布兩張相片,指「街坊見到,上水彩園邨平台,有講普通話細路攞住長槍射雀,蓄意殺害小動物???射到人點算???」。從照片可見,有名男孩在平台位置,手持狙擊長槍向遠方瞄準。
FB圖片
附近途人眾多但無人理會
男孩旁邊還有另一名年紀較小的男童,而附近亦有多名途人坐着休息,不過似乎都在用手機,所以無人指摘小朋友行為。
網民感嘆「上水雀仔大屠殺?」
照片引起網民熱議,並紛紛指摘小朋友的離譜行為,「上水雀仔大屠殺?」、「射到人點算?」、「細路玩都唔係揾動物嚟玩」、「無家教」、「細個就咁冇同理心,佢父母點教架...小動物係要好好愛護」。
FB圖片
有人要求「見疑即報」有人指「只是小孩玩玩具槍」
亦有人質疑樓主,點解「唔係現場制止,反而係放相上網?」、「你唔識分真假嫁嘛。報警有人持槍行街就得」、「見疑即報」、「仿製槍械」、「就算無射中人都已犯法,殘害動物罪已可拉得」、「呢啲擺明藏有攻擊性武器」。
不過都有人覺得大家太認真,並指只是小孩玩玩具槍,「他只是個小孩」、「其實8-90年代都射Y叉,現在手機方便後,現就變了風紀一樣」。
示意圖。設計圖片
行為或面臨罰款及監禁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如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等,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列明,任何人無合法解釋而疏忽地發射氣槍,而對任何人構成危險或煩擾,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假若氣槍傷及他人,更有可能觸犯普通襲擊或傷人等罪行。
示意圖。設計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