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鄭志剛表示踐行習近平文化思想,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中央政府的重點目標。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確保中華文化繼往開來,就必須把握好傳承與創新的關系。因此,他從這兩方面各提了一個建議。
一、創新方面:在香港成立面向世界的中華文化IP交易所,以商業進一步賦能中華文化發展
IP即「知識產權」;文化IP,就是具有獨特屬性或知識產權的文化內容,可以是一部經典文學或武俠小說,然後通過再創作,衍生出各種文創產品,如電影、劇集、音樂、手機游戲等,某些場景更可成為旅游景點,形成一條獨有的文化產業鏈,充分發揮「一源多用」的功效。
在國家目前的文化事業發展中,IP交易,越發重要。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3年,包括文化IP在內的“文化新業態領域”,營業收入超過5萬億,增長15.3%,比全國所有規模以上的文化企業增長率,高出7.1%。未來。要讓國家的文化IP發展更進一步,全面出海,構建一個面向世界的中華文化生態圈,孵化更多具備全球影響力的文創產品,屬重要舉措。
作為第一步,相關單位可先在香港成立一個國際一流的中華文化IP交易所。IP交易,需要各種專業服務,如估價、盡職審查、條文制訂、商業仲裁等,香港在這些領域均具備頂尖人才,而且有關標準對標國際社會。另外,香港龐大的國際網路、多重的文化色彩,也是中外企業交流互鑒的理想地方。
更重要是,香港特區政府已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宣佈籌建一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以促進知識產權貿易。在這政策基礎上,建議內地相關單位和機構,輸出更多高質量的中華文化IP到香港,讓國家文化企業得到更多外來融資、交易、配對的機會,全面推動中華文化的數字化、產品化、產業化、全球化。
在香港設立一個聯通中外的中華文化IP孵化基地,具有雙重意義:一、助力香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和「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建設,推進「八大中心」發展,實現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中對香港的期許;二、深化文化產業的國際合作,培育一批擁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企業,落實文化及旅游部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二、傳承方面:建立資源配對平臺,以政策創新手段,增強社會保護傳承非遺項目的協同效應
要讓中華文化不斷涌現生命力,社會各界還要做好保護傳承工作。國家擁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截至目前已有1557項國家級非遺項目,43項已被列入非遺名錄,位居世界第一。
目前,國家已有不少企業資源加入非遺保護傳承工作,發展勢頭良好,政府亦設有相關稅務寬免政策;未來,為進一步調動市場積極性,鼓勵更多私營企業加入非遺保護工作,建議有關單位設立一個官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配對平臺,聯合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項目保護單位、公民、企業、非營利組織、公益性社會組織等持分者,共同高效參與保護傳承工作。
該平台可發揮兩大功用:一方面,平台能展示已鑒定項目的背景、保育工作進度、資源配對需求等主要資訊,增強大眾對非遺項目的認識,同時增強保護傳承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企業和公益性組織也能通過平台,接觸到已認證及有資源需求的非遺項目,促進有關社會資源的精準配對。
另外,鄭志剛表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提出,到2035年,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要實現「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調研中瞭解到,河套合作區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數據、人員、貨物、資金跨境流動等方面仍有瓶頸制約。由於深港存在深層次差異,實現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加快底層突破,前瞻謀劃、務實推進。因此,他提出四項建議:
一、加強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的頂層設計
政策設計上,一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下要素跨境流動的特殊性,根據「國內境外」原則進行制度設計。二是因應創新活動的基本規律和獨特需要,對要素流動政策和程式作出特殊安排。三是統籌「邊境上流動」和「邊境後流動」,暢通邊境上的要素流動,推進邊境後的規則機制深度銜接對接。工作推進上,應在中央支持下,對標國際高標準規則,根據頂層設計制定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進特定行業、關鍵領域、主要環節的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
二、加快創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動的底層突破
(一)加快科技創新數據跨境自由有序流動。一是加快在河套深圳園區設立國際數據專用通道和國際通信出入口局,支持河套合作區成立國家級數據設施試點建設,先行部署通信和數據相關基礎設施。二是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試點,在河套深圳園區內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與香港高校、科研機構間建立跨境數據專線,先行先試科研和產業等數據跨境流動。三是共建河套合作區深港算力演算法中心。對算力演算法中心建設、運營(如電力供應)、使用、數據跨境等作出統籌安排。
(二)加快科技創新人員跨境自由有序流動。一是推進邊境上人員跨境流動。將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轉為河套合作區特殊通道,擴大人員、車輛通行範圍。著手擬建口岸通關制度設計,推進無感通關和無痕通關。二是推進邊境後人員跨境流動。推動大灣區「人才卡」政策在河套合作區率先試點。推動河套深圳園區“白名單”制專業資格管理便利化和港澳專業人士在河套深圳園區執業備案制。
(三)加快科技創新物資跨境自由有序流動。科學劃定圍網範圍,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監管模式,針對科研機構、科創企業的現實需求,出台科研物資保稅、特殊物品便利化出入境等特殊監管政策。一是制定專項方案。制定特殊物品備案制度及「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特殊監管體系,做好特殊物品出入境服務管理平臺、生物醫藥特殊物品監管條形碼、特殊物品分級分類管理、違規處罰等配套制度。二是對相關進口自用科研貨物徵稅豁免。對河套合作區符合條件的進口自用科研貨物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三是建設專項平臺。就生物樣本或樣品的流動,推動對接香港生物物質進口許可管理制度,對已獲香港衛生署進口許可且用於深港聯合科研或關聯科研的特殊物品,優先辦理出入境審批。
(四)加快科技創新資金跨境自由有序流動。一是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度。在河套合作區探索人民幣資金跨境自由流動路徑,在數位科技、生物醫藥等特定領域進一步放寬外資準入限制。二是制定更加靈活的科研項目經費跨境使用和監管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有序放寬科研項目經費跨境流動限制,推動科研項目經費在大灣區內自由轉移使用。三是探索在河套深圳園區適用香港會計準則、審計準則。四是實行高度開放的金融管理機制。允許深圳園區內科研機構與企業開設離岸金融賬戶,與境外賬戶自由兌換。允許河套合作區港校研究院接受經香港高校本部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背書的捐贈資金。